文化部解读“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作品使用规则据新华社电文化部日前公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主要内容。这一系统将对所有卡拉OK经营场所以及其他单位实行免费接入、免费服务,按照自愿加入、自主选择的原则,对各类版权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免费开放。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进入这一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卡拉OK产品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二是属于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三是取得词曲作者以及其他有关权利人关于卡拉OK商用权利的合法而且完备的授权。符合以上条件,并且自行制作成为成品或者委托他人制作成为成品以后,方可进入该系统。
卡拉OK产品提供者可以自主独立建设曲库,也可以合作建立曲库,然后以曲库的形式进入公共服务平台;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卡拉OK产品提供者和卡拉OK场所经营者自行进行交易,自主选择收费付费方式;版权交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定价交易,卡拉OK产品提供者应当明码标价,卡拉OK场所经营者自主选歌下载;被下载的卡拉OK产品只有被点播才能收费,不点播不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