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展工主持会议通过法规决定决议八项任免部分省政府组成人员依法终止荆福生的省人大代表资格
本报福州讯 历时5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8月4日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家坤、贾锡太、陈营官、朱亚衍、洪华生、黄贤模、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苏增添、省法院院长陈旭、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批准《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指出,要根据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在继续做好全省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制宣传教育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5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同意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决定批准2005年省本级决算草案。
根据省长黄小晶提请,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作了供职发言。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任免的省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因工作需要或任职年龄到限的原因,决定免去陈由诚的省公安厅厅长,林文斌的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黄炳泰的省民政厅厅长,陆志华的省人事厅厅长,郑宗杰的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张学梅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决定任命鲍绍坤为省公安厅厅长,王聚仁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马跃征为省民政厅厅长,丛远东为省人事厅厅长,杨彪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雍秀英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家坤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和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公告。省十届人大代表曾乃航,因病逝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省十届人大代表荆福生因任职期间严重违法违纪,薛源官因涉嫌受贿犯罪,莆田市和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分别罢免两人的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会议还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依法逮捕涉嫌受贿犯罪的省十届人大代表张森兴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学习讲座,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作关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制度的讲座。(福建日报记者黄世宏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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