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要从源头上整治废旧金属收购行业
为遏制盗抢金属材料、破坏铁路、电力、电信、城市公用设施案件高发态势,堵塞销赃渠道,省公安厅表示,将在今年8月至11月间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及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中,公安机关将对废旧金属收购业的底数及从业人员进行大排查,取缔无证窝点,对违法、违规收购的行为进行查处。公安厅也希望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现象,请及时举报。对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
(通讯员谢佳方芳记者胡竹林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