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昨日,市公安局出管办透露,近两年来,每年都有上千辆国企货运公司租给个人经营的货车无故消失。
今年1月以来,市出管办陆续接到市公路运输集团(简称公运集团)等货运公司反映:大量货车以签订合同的形式租赁给个人,规定了租赁期限。 但许多车人间蒸发般既找不到人也找不到车。
市出管办高度重视,立即让治安科着手侦办。治安科到各货运公司、市车管所等部门了解,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市大型货运公司每年都有上千辆货车消失。
据介绍,目前丢车呈上升趋势。以公运集团为例,前两年每年丢车400余辆;今年上半年,该集团已丢车近400辆。
据悉,货车丢失,除货车本身价值外,货运企业还得为丢车的后遗症埋单。
公运集团经营处算了一笔账:以一辆10吨货车为例,一年需交纳的路桥费、养路费、保险费等约4万元。丢车后无法到车管所注销,一切费用还得继续交,集团一年为丢车埋单上千万元。此外,有的车在外出了事故,公司还得赔偿。
货车都到哪儿去了
这些车都到哪里去了呢?公运集团零担公司和六公司经理熊智刚、刘元章称,最常见的就是“死不见尸”。这些货车司机常年在外拉货,他如果不主动联系,公司根本找不到。
此外,还有几种典型“丢法”。
案例一:经营者卖车
今年7月中旬,熊智刚在办公室工作,租赁户叶某抱着车牌、行驶证等走进来,把东西往桌上一扔,说:“车已被我卖了,我把东西给你还回来,免得你到时候找起来麻烦。”
熊智刚立即将他送到派出所,但派出所称是经济纠纷,无权受理。
据介绍,叶某租车期限要到2008年,由于经营不善,叶某没钱缴纳租金等费用,便把车卖了。熊智刚无奈地说,把车牌等还回来,这算是有良心的。
案例二:改装骗挂他家
今年1月,刘元章听说租赁户陈某要把车改装了,立即向市出管办报案。民警赶到垫江县澄溪镇一修理厂,车身颜色都已变了,车头正在改装。
同时,民警发现陈某伪造了一套新的行驶证和其他车牌,准备把车挂靠到其他货运公司。
据介绍,该车于2003年起租,2005年2月起与公司失去联系。后来,陈某被警方以涉嫌伪造证件罪刑拘,目前取保候审。
案例三:抵押给加油站
今年5月,熊智刚接到一租赁户电话,称车被他抵押在某加油站,让他自己去领。熊赶到加油站一问,原来这个司机已欠下近万元油费,加油站催债时将货车拦下,司机干脆不要了。
司机李某,欠了修理厂2万元修理费,修理厂把车扣下。公司得知后前往修理厂,车已被拆成零件卖了。
租车户钻法律空子
熊智刚告诉记者,他们曾到派出所、经侦部门和刑警部门报案,均因无法界定是刑事案件还是经济纠纷而失败。
今年1月,他们得知租赁户陈某要骗卖货车,便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到出管办报案,出管办帮他们把车追了回来,这是几年来他们追回的第一辆车,紧接着有了第二辆。
负责侦办此案的出管办治安科副科长康忠民介绍,此类丢车案相对租赁车诈骗案更为复杂,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因为货车出租签订的合同年限较长,有的合同上甚至写着到期后由租赁户自行处理该车。他们目前接到的报案情况多种多样,租赁户履行合同的年限有长有短,不好界定究竟是刑事案件还是经济纠纷。
康忠民表示,目前他们一直在和检察机关商讨此类案件,主要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和是否主观故意犯罪来界定。康忠民提醒货运企业,在签合同时注意规范,以免让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
记者 丁春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