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上半年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全国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但当前经济快速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十分尖锐,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上升,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项目仍在盲目扩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绝。 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环保工作取得新成绩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做了大量工作。第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认真分解落实“十一五”环保任务。第四,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
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当前,我国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相当严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1/5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1/3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加快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尖锐。上半年全国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0.9%,但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上升。同时,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项目仍在盲目扩张,未审批先开工、不批准也建设的现象较为严重。对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依法严肃处理。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当前,针对环境矛盾凸显、污染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要将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义务,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的力度。首先,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第三,积极完善污染防治体系。第四,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据新华社北京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