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邹汉青 实习生邹红艳杨丹)3日,本报刊发《护蛙的警察呼吁:当用重典》一文后,引起读者强烈反响。
不少市民认为,江城青蛙交易屡打不绝,与处罚太轻有直接关系,现在的打击措施犹如麻秆打狼,不能打痛他们,应尽快出台严厉的法规,对蛙贩子要罚得倾家荡产才管用。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河北、浙江等省均已出台了相应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如广东的条例规定:非法加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为非法捕捞、宰杀、收购、出售、加工、储存、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供工具或者场所者,除没收违法所得,还要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还就此采访了省林业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王述华。王述华说,处罚太轻确实是个问题,不光是青蛙,还有其他保护动物,该局将研究此事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出台更严厉的处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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