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失窃后转眼被盗刷1.56万元,持卡人交涉无果后状告商家索取赔偿,昨天,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持卡人的诉讼请求。此案的判决也警示人们:在享受信用卡方便快捷的服务时,切不可忽视其存在的风险。
盗贼刷走两块“飞亚达”
现年29岁的刘扬化名是南京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平时随身携带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使用这种卡消费只须本人签名,不需要输入密码和出示证件。 2006年3月4日晚,刘扬在湖南路一饭店就餐时,突然收到招商银行发来的一条对账手机短信,称其已在一商场刷卡消费15600元。刘扬发现披在椅子上的上衣口袋中放有信用卡的票夹被盗走了。经向购物中心收银员了解,其称有两个人在几分钟前刷卡消费,买走了两块“飞亚达”手表,并明确刷卡人不是刘扬本人。收银员称,这两人第一次消费46000元时,因信用卡额度限制,交易未能成功。
持卡人向商家索赔遭拒绝
刘扬事后便找到该商场讨说法,他认为:第三人在首次刷卡因超额未能成功时,商家对这一反常现象不仅没有引起警觉,而是再次鼓励刷卡消费,最终导致第三人盗刷卡成功。刘扬还认为,商家应审查卡上的签名与实际消费人签名是否相符,商家未尽到审查义务。商场不认可刘扬的说法,刘扬在事发后不久便将其告上法院。
法院:商场没违反注意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商场审核信用卡签名与签购单签名是否相符只是一种形式审查,只要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背后签名汉字相同,两者之间在书写和形态上不存在显而易见的重大差异即可。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以认定商场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上的这种签名差异的事实尚不足以证明商场在受理刘扬银行信用卡时违反注意义务,因此驳回刘扬的诉讼请求。
十招防备信用卡被盗刷
信用卡被盗刷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不仅仅是持有招商银行卡的用户难以逃避,其他银行的信用卡、包括国际信用卡的持卡人,也都难以彻底防范。银行方面综合盗刷原因,对信用卡持卡人提出了10条防范措施:
一、持卡人应该在银行留下真实的最快的联系方式,并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及时联系银行更新,以便于银行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与持卡人沟通。
二、当持卡人在国外刷卡时,最好开通手机跨国接收短信或电话漫游服务,以便银行能够及时将交易信息发送给持卡人知悉。
三、持卡人应养成保留交易单据的习惯,便于对账和发生问题时提供给银行调查,并最好随身携带银行电话,发现卡片丢失、被盗等情况要立即电话挂失。
四、持卡人应增强自身信息保护意识,做到不随意泄露自己的卡号、有效期等信息,妥善保管好取现密码和信用卡。
五、刷卡消费时,尽量不要让卡片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六、在ATM机上取款发生异常情况,如显示交易成功,但机器未吐钞时,应及时通知收单银行,必要时请其出具相关证明。
七、网上支付时,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网站进行交易。
八、每月初应注意查收上月对账单,自己的对账单中出现异常交易时应及时联系银行查询、提出拒付。
九、积极配合银行对交易的短信、电话提醒确认工作,发现异常交易及时查询、拒付。
十、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应该签一个比较有个性的名字,最好是难以模仿的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