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八月四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今日决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台胞、侨胞合法权益。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台湾同胞的祖籍地百分之八十在福建;福建是中国的主要侨乡,有一千多万海外侨胞。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成为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投资热土,台商投资福建已达五十多亿美元,福建已有的外商投资中有百分之八十为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投资。
近年来,福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一些侵犯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的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在闽投资的台资企业、侨资企业绝大多数都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文革”前被侵占的侨房也基本清退完毕,该省维护台胞、侨胞合法权益卓有成效。
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今日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决定增强全体公民法制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立足福建的区位,大力加强《反分裂国家法》和与维护台胞、侨胞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海峡两岸关系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领土完整。
决议要求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质量的考核评议,不断提高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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