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陆丹)“本来只为过过打猎瘾,没想到害了一名无辜老乡。”日前,当白云区人民法院宣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池海志有期徒刑2年时,池海志几乎把头垂到了胸前。
家住白云区的池海志今年46岁,从年轻时就对打猎情有独钟。2000年前后,他通过“中间人”的介绍,从非法途径购得一支雷明灯霰弹猎枪。
2005年12月18日,池海志持枪到白云区钟落潭镇沙田村布塘窿一带打猎。接近11时,太阳十分猛烈,池海志略觉晕眩。忽然,他看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有东西在动,不假思索就开枪射击。一声惨叫,从树上掉下来的不是鸟,而是一个浑身是血的人。
遇害者是一名住在附近的张姓村民,中枪时他正在采摘树叶,其坠下后当场死亡。池海志随后向沙田村治保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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