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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深圳一中医师在配药。
深圳将出台中医药管理条例 在内地率先突破中医药管理瓶颈 民间偏方、祖传秘方首次允许在医院使用
文图/记者刘启达 实习生焦冬霞
昨日下午,记者从深圳市政协召开的深圳中医药专题调研会上获悉,深圳将出台中医药管理条例,其中多个方面将在内地率先突破现有中医药管理瓶颈:民间偏方、祖传秘方将首次被允许在医院使用,以前被视为非法的中药店中医坐堂行为也将合法化。
深圳中医就诊率不足总数一成
据深圳市中医立法起草小组成员会上介绍,目前,深圳市拥有中医药店6000多家,全市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9.9%,而香港中药店数量已达16000家,中医就诊比例在两成以上。
但与此对应的是,深圳市中医院负责人指出,该院对2004年中医门诊进行统计,其中每张处方费用平均127元,平均住院费用6816元,西医门诊每张处方费用平均202元,平均住院费用10391元,分别占西医门诊费用的62.8%,住院费用的65.6%。中医在节约医疗资源、降低成本、减轻病人负担上占着明显优势。
深圳市卫生局官员当日指出,深圳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城市发展的现实需求有较大的差距,这与深圳中医中药的特色不浓,中医医疗行为欠规范,管理渠道欠顺畅,政策法规滞后有关。
评估偏方秘方将由专家团评估
对此,深圳市从去年开始起草该市中医药条例,目前,该条例起草已在卫生系统完成,今年9月将提交深圳市人大讨论并于明年实施。深圳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吴正治指出,该条例通过后将为中药制药提供一条“绿色通道”,也将带来深圳市中医药事业的繁荣。
该条例最大的特点是将在内地率先突破现有中医药管理瓶颈,其中鼓励开展中药剂型改革研究,对确有疗效的中药协定处方(包括经典中药处方、中医经验处方)、民间验方、秘方和单方,经深圳市中医药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研制成医院制剂,并可以在院内使用,也可以在该市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医院中药制剂可以委托加工。
吴正治指出,现行的对中医药制剂的管理,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不利于中医药优势的发挥。对中医药的秘方、偏方和验方的管理、利用和对院内制剂的管理没有体现中医药的传统特色。中医立法应在发挥中医药特色方面有所创新。
中药店中医坐堂更符合传统
该条例起草人之一的吴正治指出,中药店中医坐堂开诊是千百年来中医行医的传统方式之一,但内地现有的法律目前不允许中医坐堂行医,中医行医必须持有注册医师证在医院会诊。
而这种情况在香港地区是合法的行医方式,而且在深圳地区也较普遍地存在,是目前中医管理上的一个盲区。对此,深圳将学习借鉴香港中药店坐堂的管理经验,使符合中医传统而且现实客观存在的中药店中医坐堂行医合法化、规范化。
泄露中医药技术秘密
将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列出多项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措施:其中深圳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按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审查通过后的医院中药制剂,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目录。
政府要求开设了中医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当进行“放心中药房”建设,使中药的采购、贮存保管、炮制、调剂、煎煮等形成体系。
对于贪污、挪用、扣发中医药事业经费、中医药专项经费和深圳市振兴中医药基金的;损害或破坏中医药文献,泄露中医药科学技术秘密;限制公民自愿选择中医诊疗行为等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将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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