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8月4日,记者获悉,水钢南苑小区物业办值班人员与街头一帮混混结伙成群,冒充警察,先后在城区多处居民楼以抓赌为名,实施入室抢劫。抢劫过程中,该团伙成员还将一女子强奸。日前,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1名被告各自领刑。
据了解,该团伙除王刚、丁某等5人系水钢南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外,其余6名被告均系当地无业人员。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6月到7月期间,11名被告在市区多处居民楼以抓赌为名,进行入室抢劫。据介绍,2005年7月16日晚,王等11人相约在一起,先后抢劫钟山区两户人家,抢得500多元现金后,开车来到水钢八冶。这时,该团伙成员薛某提议,这里有一家人开“精武馆”,不如把它端了。随后,一行人来到水钢八冶生活公司单身楼背后的张某家,丁翻院墙进去打开房门,随后,11人蜂拥而入,对屋里人说:“我们是治安大队的,来查暂住证。”屋里当时有一个老太太和3名女子。11人在张的屋子里乱翻,搜出现金290元。之后,参与抢劫的张某,把其中1名年轻女子叫到隔壁房间,以检查该女子身上是否“藏毒”为借口,威胁该女子解去身上衣服,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该团伙成员丁某、薛某先后将这名女子强奸。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刚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丁某和薛某构成强奸罪,法院最终判决上述被告分别领刑2至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