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龚萍)今后,市民把车停在露天停车场时,再也不用掐点取车了。昨日,市物价局公布全市机动车停车费实施细则,其中,露天停车场夜间停车一律按次收费,白天停车超过1小时也实行按次收费。城区机动车道路内停车费标准维持不变。
根据该细则,按照设施及管理水平不同,全市露天机动车停车场被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二级停车场的等级评定及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审定,三级由各区物价局审定。不同车型的机动车,收费标准也将不同。
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则按2元/小时或3元/小时收取。
摩托车收费一律为室外1元/次、室内2元/次。
按照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体育馆、图书馆等,停车费可在等级标准基础上浮动20%;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场、宾馆、酒店等,自行制订停车费标准;社区的对外停车收费标准,在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协商确定;交通肇事、违章、事故等专用停车场,则另按等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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