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常鸣)昨天下午,原门头沟区“三电”办公室副主任张宝经涉嫌贪污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张宝经因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宝经最终被推上法庭,还是“受人牵连”。 去年7月下旬反贪部门在侦办原门头沟区经委副主任、兼任北京龙泉宾馆董事长和*ST京西董事长的刘利华涉嫌贪污一案时,发现了张宝经涉嫌犯罪的线索。张宝经于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期间,先后七次分别截留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天峪住房合作社、门头沟电信局、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门头沟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等单位用于购买用电权公款人民币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据为己有。其中一些钱被用来开公司、开饭店了。据他自己说:“赔了不少钱。”赔钱之余又开始赌博,根据证人证言,张宝经身边长期跟随着一群无业人员,张宝经和这群“哥们儿”到过澳门、越南、菲律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甚至到过“东方公主”号、葡京赌场等地一掷千金,逢赌必输、血本无归,因此还得了“张输光”的“雅号”。
张宝经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着长达9年赔光输光的生活,直到去年7月21日,反贪局侦查员在调查刘利华涉嫌贪污一案时,因张宝经曾把赃款放在刘利华任董事长的龙泉宾馆账上,而被发现其有犯罪嫌疑。
法院认为,张宝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张宝经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如实交待贪污犯罪的部分事实,能够认罪及家属代其退赔人民币21万元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缓。
宣判后,张宝经的一位家人在他被带出法庭时,对他说道:“不要上诉!”在签收判决书时,张宝经对是否上诉没有表态,而是说要考虑考虑。在接受记者们的采访时,张宝经借口头晕不想多说什么。J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