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杨野 实习生 王丽佳蔡蓉)好不容易揽到一旧城改造工程,却眼看将被工程前期费用憋死,“皮包公司”经理冯明光为此不惜铤而走险,用张空头支票骗得建材商111吨钢材“救急”。近日,南岸区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冯有期徒刑4年半。
困境中“空手套白狼”
2000年8月,重庆威龙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刚注册成立,冯明光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同重庆塑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下一份联合建房合同,约定共同开发巴南区土桥旧城改造部分工程。
由于威龙公司只不过是一“空壳”,并不具有支付质保金和工程前期费用的实力,工程迟迟无法开工。次年2月,塑皇公司频频喊要终止合同,要求威龙公司撤离施工现场。
急得焦头烂额的冯极力想留住这笔大业务,为抓紧筹到工程的前期费用,冯萌生了“空手套白狼”的念头。同年5月12日,冯伙同李某、卿某,驱车来到南坪四公里,找“洋通建材经营部”老板李坚强“谈业务”。
经过一番商业谈判,冯明光以每吨2680元价格“爽快”地定下111吨钢材,并当即向洋通建材经营部开具一份未填写金额的威龙公司银行转账支票,承诺一旦钢材供应完毕,就填写金额付款。
潜逃5年还是未跑脱
见冯经理如此“耿直”,李坚强未产生丝毫怀疑。很快,冯明光派人拉走了111.63吨钢材,共计价值29.9万元。冯用其中48吨钢材抵偿了9万元欠款,低价销售36吨获利7万元,剩余的20多吨直接拉到了工地上。
建材老板李坚强持威龙公司填写的转账支票上银行,却被告知是张空头支票:该支票加盖的个人印鉴经司法鉴定有假。
东窗事发,冯明光顾不上建房工程,携款匆匆出逃,直到去年8月才被捉获归案。
近日,南岸区法院对冯明光涉嫌诈骗罪公开审理认为,冯明光身为威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单位严重负债和银行存款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空头支票,骗取他人价值29.9万余元钢材,数额较大,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