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日),珠海市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与珠光(香港)有限公司及珠光集团有限公司(“珠光公司”)的清盘人步卫国、珠光公司的有抵押债权人,在珠海市签署了《珠光(香港)有限公司及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组及未来债务偿还安排计划之协议》(下称“重组协议”),各方就珠光公司的债务重组达成协议,投资者同意支付不超过人民币31.1亿元的价款用于解决珠光公司所欠各债权人的相关债务。 重组完成后,投资者将取得珠光公司的相应资产,同时,珠光公司在港澳两地的破产和清盘将终止。两家公司在港澳的法律地位恢复。整个重组牵涉内地、香港及澳门三地30多家债权银行,涉及债务金额港币80亿元。
珠光公司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珠海市在港澳设立的“窗口”公司。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该公司出现财务危机,2001年初自行进行债务重组。但是,由于与债权人达不成共识,初始重组受挫。
在珠海市政府的积极斡旋下,历时6年,相关各方终于就债务重组达成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