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6日电(记者 朱旭东、王骏勇)射阳“7·28”爆炸事故中爆炸当量相当于406公斤TNT炸药,爆炸半径约30米,造成1号厂房全部倒塌,22人死亡,29人受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爆炸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并称此次事故是多年来化工行业发生的最严重的特大伤亡事故。
通报称,导致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爆炸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使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并最终导致其分解爆炸。
通报同时指出,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在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如项目没有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新建企业未经设立批准、生产工艺未经科学论证、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低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并组织试生产,而且违法试生产五个月后仍未取得项目设立批准。公司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现场管理混乱,边施工、边试生产,埋下了事故隐患。现场人员过多,也是扩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另据了解,截至6日下午,在爆炸事故中受伤的人已有4人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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