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向辖内的各银行分行发出通报,要求各银行进一步做好银行贷款的信息审查。而该建议来自于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两起贷款纠纷。
今年6月,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贷款合同纠纷。 法院审理中发现,贷款人没有固定收入,靠领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然而,发放贷款的银行凭一张公证书,便向被告发放了44万元贷款。根据事后的种种迹象,这名不具有还款能力的贷款者是被人利用,不但原先居住的房产产权转到了他人名下,而且购房贷款也遭卷走。而在另一起借贷纠纷中,借款人是一个未满20岁的在校学生,审理中借款人自称从未向该银行借过款。经鉴定,借款合同上的签名为伪造。
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偏重于审查借款申请材料形式的合规性,但对借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把关不够严格。而在利益驱动下,银行核价不严,随意放贷还导致“恶意套贷”。
据了解,借款人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在提供给银行的购车合同中,故意抬高汽车价格及其他费用,结果就靠着银行贷款不但新车到手,而且还额外套取了好几万元现金。此外,合同中担保条款不完善,也给银行贷款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就此,徐汇区人民法院已向上海市银监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各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加强业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以尽量避免或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该司法建议引起了市银监局高度重视,为此,市银监局发出通报,要求各银行加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