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当初请病假未获准,后因旷工面临100元罚款,垫江县的程行勇以为是车间班长故意刁难,冲动之下将其刺死。8月3日,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对其判处死缓,并赔偿被害人家属35万余元。
程行勇是垫江县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人。
第二天上午10时许,程行勇上班时得知他因旷工面临100元的罚款,便找到杨班长。杨解释,厂领导清点人数发现他没在,就罚了他的款。程行勇从身上抽出剔骨刀,向杨某猛刺一刀,后又拿一把锉刀打中其头部。杨某随即倒地,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晚报记者易守华实习生刘洁
来源: 2006-08-07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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