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李春璞)一位年逾八旬的退休老教师,义务宣讲法律知识20余年,前不久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昨日,记者采访了这位可敬的老人汤博。
汤老今年81岁,以前在醴陵市栗山坝镇当老师,1979年因病提前告别讲坛。 可能是多年的教师经历,使得他始终放不下心中那份对教书育人的热爱。刚退休的那几年里,汤博发现,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村民们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冲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犯了法还不知道,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矛盾最后却酿成悲剧。汤博看在眼里,急在心里。1984年,他不顾自己年老体弱,联络上其他12名离退休教师成立了义务普法宣传小组。
在汤博的带领下,宣传小组的老人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在村口、路旁设立了普法宣传栏,宣传栏上刊登的都是他们从有关法律书籍上摘录下来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针对农村乱占耕地、乱砍乱伐、早婚早育等违法现象较为普遍的情况,他们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措施,用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案例来教育村民。22年过去了,更多的老人加入到了这支队伍中来。现在,宣传小组已有40多名成员,宣传范围覆盖栗山坝镇及邻近村庄。宣传小组成员自费编印各种宣传资料已达300余期6万余份,墙报4818期。如今,在栗山坝镇附近,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普法宣传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