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出现了与宏观调控预期不一致,甚至明显背离的一些情况。突出表现在“四个过快”: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增长过快,对外贸易顺差增长过快,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
上述四个问题实际上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其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但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相对过热。
房地产市场过热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769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15以上。房市过热又带动直接相关的50多个行业投资。它导致货币信贷投放增长过快,同时,这种过热促使国内居民消费分流,实际上降低了国内消费能力,促使国内企业不得不加大产品挤入国际市场的力度,从而使出口快速增长。
因此,宏观调控必须紧紧抓住房地产市场这个“龙头”,积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调控房市必须对症下药,除了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切实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国六条”、九部委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等已有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外,关键是要把增长过快的需求控制住。事实上,房价是由供需来决定的,如果需求不控制住,房价继续以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幅度上涨,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有利可图,信贷、土地这两个闸门就难以真正关住、关好,宏观调控就难以落到实处,固定资产投资反弹、信贷投入过快增长就难以避免。
要坚决打击投机炒房。全面坚决地推行购房实名制,确保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房地产市场全面联网,买卖房屋、抵押贷款等相关信息都能通过法规程序可以查阅,对短期内反复买卖住房的投机者加强税收征管和加大偷逃税收的查处力度。
要引导居民消费行为,抑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促使人们普遍认为住房只涨不跌,是最好的保值增值商品,推动人们“恐慌性消费”。《2006中国生活报告》对年收入超过11万元的高收入群体的调查显示,超过40%的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其中22%的人未来一年内还打算买房。这些人的消费行为既加大住房需求,也增强了示范效应,促使大量购买能力还不足的人提前进入购买期,引发类似上世纪80年代购买电器的排浪式消费。所以,要加快研究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形成一个引导正确的居住消费观的税费体系。
要削弱地方政府与房市之间的利益联系。目前,土地批租、房地产交易契税等收入已经成为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必须进一步强调以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成效来考核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从民生问题的解决情况来考核地方。
在控制需求过快增长的同时,努力改善供给和供应结构,特别是要加快形成“两分开”的住房供应模式,建立面向满足国内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独立的住房供应体系,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消费预期,确保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与此相适应,加快形成租售并举的居民住宅消费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