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舒抒)日前,团市委权益部在对成都石室中学、泡桐树小学等10所中小学校2000多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后,正式完成了成都市首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调查报告”,据称,这对即将出台的《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维权:首先想到法律武器
调查报告显示,过半未成年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了解或比较了解。
“如果家长不让你上学,你会怎么办?”42%的未成年人选择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解决,33%选择向未保委投诉。
“如果你在商场、剧院等公共场所遇到意外伤害时,你会怎么做?”85%采用“自己或通过监护人向主管部门反映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你购买了对身心健康有害的产品时,你是自认倒霉还是找商家索赔,或是选择别的方式呢?”73%愿意“自己或通过监护人向主管部门反映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仅4.5%自认倒霉。
上课时遇到伤害,78%会亲自和通过监护人向主管部门反映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团市委权益部部长刁元园称,成都的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比较强,这与当前学校加大对青少年法律教育是分不开的。
权益:隐私权受到高度重视
在“对未成年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认识”的调查中,“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和“隐私权”分列前4位,各有18.6%、17.2%、18.4%和17.5%的选择率。“财产所有权”及“信仰自由权”分别以0.8%及和0.7%排最后两位。
刁元园认为,孩子们将“隐私权”作为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益,实际上反映出他们在生存权利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已有意识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关注自己权益的发展。
上网:56%认为应辩证对待
未成年人会不会沉迷于网络、能不能抵制不良网站的诱惑,一直是家长的心结。这份匿名填写产生的调查报告,应该可以反映孩子们对于网络问题的真实想法。
在对网络的认识上,56%的未成年人认为应辩证对待网络,6%认为非常危险。关于有害网站,92%认为独自上网时能抵制其诱惑,8%认为不能。关于上网目的,40.5%选择在网上查资料,39.1%选择玩游戏、聊天,11.5%通过网络打发时间,8.9%是为了满足心理的空虚。能否拒绝网吧的诱惑?86%选择能,4%选择不能。
“孩子对网络的沉迷状况并不是家长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刁元园认为,大多数孩子知道网络的利害关系,也可以理性、客观、辩证地看待上网以及网络中的负面东西。
案例
受教育权:城南某中学的16岁学生小魏向青少年维权热线反映,学校已经开学,但自己还没去报到,因为他两次违反校规,上学期期末学校要求其自愿转校。接到电话的当日下午,团市委权益部同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专程赶到该校了解情况,经协调,学校同意其返校上课。
隐私权:在成都某县读中学的15岁学生小吴称,学校在非上课期间强制学生不得外出,目的无非是让学生在校消费,以获取更多利润。另外,同学的信件也被学校截留,通讯也受到限制。团市委权益部已协同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核实,并建议相关部门对该校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人身安全权:14岁少年军军推着断了链条的自行车回家,途经华阳某小区门口时,一小区护卫称该车是他的一个同事的,不由分说强行将军军带到小区监控室,致使军军遭5名小区护卫百般折磨长达5小时,身体多处受伤。目前,市青少年维权中心正积极协助军军对该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恢复名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