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错案谁担责
纵深 法制网记者 马竞
新闻回放
7月31日新华社发出《河北教师终洗15年强奸罪名》消息,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近日再审判决民办教师徐计彬无罪。15年前他被指控入室强奸,由于血型鉴定错误,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报道中说,1990年12月3日,徐计彬邻居尚某家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案,罪犯在现场被褥上留下了精斑。经法医鉴定,现场遗留的精斑化验血型为B型。根据被害人和其女儿的怀疑及证言,办案人员将26岁的民办教师徐计彬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1991年9月11日,曲周县法院以徐计彬血型与精斑血型同为“B”型以及被害人及其女儿的证言为依据,判处徐计彬有期徒刑8年。徐计彬不服,但原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维持了原判。
2005年12月10日,徐计彬在律师指点下到几家医院进行血型鉴定,竟然发现自己是“O”型血,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诉。最终,法院经再审认定,徐计彬血型与案发现场遗留物血型不一致,他的强奸罪名不成立,遂于7月28日作出徐计彬无罪的判决。
记者和徐通话时他竟在派出所避难
8月5日,记者在去往徐计彬家的路上,给徐计彬打了一个电话。徐计彬电话中称,他正在派出所避难。记者心中愕然:他已被邯郸市中级法院宣判无罪,怎么又生变故?
在派出所与他见面后才得知,徐计彬刚刚因琐事与当初指认他强奸的那家人发生了争执,那家人扬言要修理他,所以他跑到派出所躲避。
在徐计彬家,徐拿出一沓材料,颤声问道:“看看吧,是谁导演了这起冤案?是谁毁了我的终身前程?是谁害了我的家庭和亲人?是谁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徐计彬那张瘦削而过早苍老的脸上,满是悲愤。
糊里糊涂成了强奸犯
15年前的1991年4月,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载明:现查明,1990年12月3日夜1时许,被告人徐计彬跳墙进入本村尚某家,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尚某奸污。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指控,有知情人证实,有法医学物证检验报告在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徐计彬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徐计彬不服,提起上诉,但原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据记者了解,1990年12月3日,徐计彬的邻居尚某报案称自己在家中被人强奸,案发现场的被褥上留有精斑。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现场精斑血型为B型。根据被害人及其女儿的证言,时年26岁的曲周县河南疃第二疃中心小学民办教师徐计彬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警方对徐计彬进行了抽血化验,法医物证检验报告认定现场所留精斑和徐计彬血型同为“B”型。徐计彬就这样成了强奸犯。
血型改变了命运
徐计彬对记者回忆说,当初被害人尚某在派出所报案说,有人想强奸她,但没看清是谁,她咬伤了那人的手。那会儿我正在家里睡觉,我父亲和妻子都向公安局作了证言,而且,尚某的大伯哥当时到处查找手上有伤的人,我手上没伤。但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没人相信我。血型和报案人的指认成了自己被定罪的关键。
但也是血型改变了徐计彬的命运。
刑满释放后,徐计彬很绝望,他差点放弃申诉,彻底认命。
今年年初,自感冤枉的徐计彬借河北省公检法联合大接访的机会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在河北省神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延兵的建议和帮助下,他到多家医院重新鉴定了血型,结果令人匪夷所思:徐计彬的血型为“O”型。
徐计彬立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久,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了徐计彬的再审请求,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邯郸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曲周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曲周县人民法院重审。
2006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徐计彬无罪,此时距同一法院判他有罪已整整15年。
记者欲采访尚某,但被村干部劝阻,称不会有任何采访结果,只会被骂回来。
多次纠错机会被放过
其实,有多次机会可以避免这起错案的发生。
据徐计彬称,当时警方对徐计彬抓了放放了抓,前前后后有四五次,徐计彬均坦然陈述自己清白。
检察院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但后来又批准逮捕。
被逮捕后,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提审过他,他请求对血型进行重新鉴定,可没人管。后来他又提出看一下公安局的血型鉴定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不需要看”。
法院开庭时,徐计彬当庭大喊冤枉,并提出重新鉴定血型。他还告诉法官,尚某报案说她咬伤了歹徒的手,那么可以让法官看看我徐计彬手上有没有伤痕,可法官没有理睬。
一审下来后,徐计彬上诉至邯郸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的办案人员来看守所接见他,他跪在地上央求重做一次血型鉴定,但没有回应。
记者在曾担任徐计彬案一、二审辩护人的律师张振荣当年所撰写的辩护词中看到,当年在庭审中,张律师对定案证据提出了强烈质疑,认为“法医检查仅仅从血型上作了同一认定,未作细目检查鉴定,其排除率太低,倘若作案人与被告人血型碰巧同一,岂不弄成错案”?故请求重新鉴定,同时对尚某报案时称“咬伤歹徒的手”的情节提请法院予以关注。
那年二审开庭后,张律师又向邯郸中院审委会提交了一份“情况反映”,重申了以上意见,意图引起法院对诸多疑点的重视。
但避免错案发生的机会再次被轻易放过,悲剧终于无可挽回。
谁该为错案担责
徐计彬说,这15年,他和他的家人过着非人的生活。拿到无罪判决书时,他大哭一场,这个结果来得太晚了。
这些年来,村里分的地没了,教师工作丢了,他父母气得卧床不起并相继离世。
徐计彬的妻子姚凤珍哽咽道:“十几年了,我们在村里背着黑锅抬不起头来。这以后就不怕了,能挺直腰做人……”
徐计彬说他将向曲周县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提出国家赔偿。
赔偿也许可以稍许慰藉徐计彬那颗饱受创伤的心,但错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据了解,迄今为止,却没有任何人因为此案受到责任追究。
曲周县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有的办案人员已经退休,有的调离,这实在不好说该追究谁的责任。
记者联系曲周县检察院,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
而曲周县法院当初审理徐计彬强奸案的三名法官,二人已经退休,还有一位现担任刑庭副庭长。该副庭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起案件的确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办案人员办案不够细致、周密。当时,倘若尊重被告人的要求,重新为其进行血型鉴定,也许就不会给徐本人和家庭造成如此大的伤害。
有法律人士分析说,回头看,此案有些复杂:一种可能是尚某的确遭到了强暴,而徐计彬与施暴者体型特征极为相似,致使尚某产生错觉而认错人;另一种可能是尚某以前与徐家有恩怨,被强奸后试图通过嫁祸于人的方式报复对方;还有一种可能是,尚某并未遭到强奸,只是想通过制造假象来诬陷徐计彬。
这些只是纯粹的推理。事过境迁,真相恐怕不易揭开了。
往事如烟,但心头的伤痕难平。
徐计彬对记者表示,他不相信造成如此惊天错案而让自己饱受屈辱和磨难的人,居然不会被追究责任。
徐计彬说,他坚信会有那一天。法制网石家庄8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