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对在省体育馆上演的李宇春等娱乐明星演唱会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成功收取,拉开了我省向播放背景音乐收费的帷幕——
收费:头炮打响,后战将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牵头成立的音乐著作权管理机构,负责代理音乐人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费。
我省版权局从2002年起与音著协协商在江西成立办事处相关事宜,并由开始进行人员培训。2004年,音著协江西办事处成立,办事处设在省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行使音著协在江西的职责,其中对背景音乐和演唱会涉及音乐版权的收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7月,收费工作首次有了实质性动作,北京某文化公司和江西省演出公司联合在南昌举办李宇春演唱会时,该文化公司主动向音著协江西办事处提出申请,并交纳了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取得了演唱会使用音乐作品的合法授权。
该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成功收费为契机,在我省全面推行包括背景音乐收费在内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工作。
商家态度:静观进展
8月1日,记者就背景音乐收费一事走访了南昌市一些小音像店主,很多店主表示,已从媒体上了解到背景音乐收费一事,但是大商场、大宾馆那么多,要收费也应首先向他们“开刀”,要轮到自己这些小店户,估计还要一段时间。因此,这些商家的态度比较一致:先看看大酒店、大宾馆对背景音乐收费的反应,而在收到正式通知之前,自己店里的音乐播放暂时不考虑停止。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南昌市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很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没有接到通知,在未接到通知之前,他们不会采取任何措施,一切等相关规定出台再说。同时,他们也表示,采用背景音乐可以轻松购物气氛,是招徕顾客的手段之一,只要费用缴纳标准合理,他们不会拒绝支付。但也有一些商场认为,在购买音像制品时就已支付了音乐版权费,现在又要收取这笔费用,有重复收费之嫌。
目前,对于究竟谁来收取这笔费用、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许多商家仍存有疑问。据了解,在收费价格上,目前很多城市都是按照商场、超市的营业面积进行收取,每年每平方米的收费一般都在两元以上,照此计算,一家4万平方米的商场,一年光在背景音乐上的花费就近10万。多数商家认为收费标准偏高,希望物价部门能参与审核。此外,对于哪些歌曲受音著协代理、哪些歌曲不受其代理,商家希望能予以明确。
音著协:收费势在必行
前段时间,超女在上海的巡回演唱会上因唱了《想唱就唱》这首歌却没向音著协缴纳著作权使用费,主办方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应费用。据了解,除演唱会外,商场播放的背景音乐、电影电视剧中的音乐使用、网上音乐下载、手机铃声下载等,都在音著协近年来的索赔范围内。音著协认为:此举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净化著作权环境,其案件背后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案件本身。
经历过数次向“大牌”挑战的索赔经历,音著协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的态度似乎更硬了。虽然协会办事处人力有限,不过现在很多办事处都与当地一些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由律师事务所向收费对象开出律师函。音著协江西办事处负责人表示,收费势在必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遭遇纠纷,诉诸法律将是他们解决的首选手段。本报记者张武明
实习生黄安琪(来源: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