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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的出台,将利好沈阳的房地产市场。潘旭摄
8月6日,市政府宣布推出了包括奖优扶强、银政互动、高效审批、城乡统筹、惠及市民、信息发布在内的六条措施。记者第一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采访。
八部门联合实现银政互动
新政策要求,全面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相互支持,全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业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行为、公信力程度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打击恶意骗贷和欠贷行为,维护房地产业诚信环境。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建委、市政府金融办、房产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地税局、工商局及相关银行主管领导组成。
对符合产业政策、信贷准入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条件下,有条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综合授信制度;对通过市联席会议协调收回的房地产不良贷款,相关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将盘活的存量部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相关企业。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其权限内,要提高工作效率,贷款受理时间力争不超过30天,并给予借款人明确答复。
房贷力争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住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受理行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还应减免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进一步减轻购房者负担。
最后,增加金融业务品种。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房贷产品。特别要开发90平方米以下的房贷按揭产品,按照首付20%政策提供按揭。支持购房者购买中小户型住宅。同时,及时推出固定利率、组合利率、浮动利率等产品,以及增加利率优惠、贷款期限和还款条件等方式供购房者选择,满足各阶层购房者需求。
新规提出,要简化审批环节,区分一般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还要加强政务公开。通过定期公布项目审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市政府已经明确的工作安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拆迁改造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6.1万户。确保今年下半年完成东陵区大坝路西、高官台、望花地区(一期)和于洪区勾连屯、包道、大榆路西共6个地块的拆迁和居民安置工作。
房交会优惠政策再扩容
“房交会”期间,居民个人购买参展开发企业销售的普通住房,将继续享受《关于办理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同时,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最基本居住条件,从本届“房交会”起,对今后在“房交会”期间,个人出售取得产权不足5年、交易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存量普通自用住宅给予适当补助。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标准为7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在1500元-2000元/平方米之间的,补助标准为56.2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在1500元/平方米以下的,补助标准为37.5元/平方米。按以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存量住宅出售方给予补助。
建立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制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和预警预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准确发布沈阳地区房地产业及市场运行情况和预警预报。正确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并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依据,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同时,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来沈“买房落户”工作。要以高效、便捷的服务,帮助和支持广大有识之士来沈定居并投资兴业。本报记者龚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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