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敏 通讯员 蒋文成 实习生李玉萍近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几个特殊案例,均是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受骗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近几年来成为社会热点,而针对高校毕业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也随之而来,让初入社会的大学生们防不胜防。
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
6月24日,我市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小秦等10人,共同参加了市内某单位举办的招聘会。在招聘会上,她们看到中山中路一家制水机销售公司的招聘广告上写着:招聘文员、店长、主持人、区域经理。于是她们分别应聘该公司文员、主持人和店长。公司在接了她们的求职材料后,随便问了几个简单问题便录取了小秦几人,并通知小秦6月26日到公司上班。“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工作。”6月26日,小秦等人兴奋地到公司报到,公司把她们召集在一起,先说了一些欢迎之类的话,然后就分配工作。让小秦意外的是,公司根本不是让她做文员的工作,其他的同学也不是在所应聘的职位就职,而全部是拿着公司产品的资料去做推销。
“我是应聘做文员的,现在怎么成了推销员了?”小秦在心里嘀咕,但她以为这是公司的临时安排,也没敢说什么。但令小秦没想到的是,这推销员一做就是20天,而且公司还经常挑刺,说她们工作不够热情。感觉上当受骗的小秦难以忍受,于7月15日向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支付20天的工资。但老板却推说一时没钱,要等到7月25日才有钱付工资。7月25日,小秦又来问老板要工资,老板却对她们说没做满一个月就不给钱。“我们没签合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小秦和同学万般无奈,白打了工不算,再次求职也有了心理阴影。
4月22日,大学毕业生小吴参加了一场招聘会。小吴很喜欢商品营销这个行业,所以在招聘会上他专门选择了一家招聘推销员的公司。可是,从4月23日开始上班起,小吴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开始的时候,公司把新招聘的大学生集中在一个培训中心,封闭培训了3天,给他们讲了一大堆如何发展下线提成,如何发财的营销理论和案例。有的大学生被鼓动得热血沸腾,立志要赚大钱做一番大事业。培训完了之后,公司跟他们说,先做见习业务代表,每个月300元工资,发展了5个会员后,就成为业务主任,每个月900元。小吴的工作就是拉人来参加他们的公司。“上班”没几天,这个公司就经群众举报被工商、公安部门联合端掉,小吴这才知道自己不小心陷进了传销泥潭。
到正规人才市场求职
记者从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针对越来越庞大的就业浪潮,各式各样的人才招聘会应运而生,其中当然也不乏以谋取利益骗取钱财为目的的非法招聘。在各式各样的招聘陷阱中,最为常见的类型有:迅速“录用”求职学生,然后以收取服装、培训费用为由骗取钱财;承诺给予高薪待遇,但当求职学生“走马上任”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又以“不适合岗位”为由辞退,并且不支付相应酬劳;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招聘的名义,将大学生带入传销泥潭;又或是一些不正规的用人单位将大学生的身份证或学生证扣押,当学生发现受骗想离开时,用人单位拒不将证件归还,将学生强制留下……
如何才能最大限度杜绝招聘陷阱的出现?不少求职者认为,无论是中介对用人单位资质的把关,还是工商部门对招聘广告、用人单位的审核,以及劳动者发现权利被侵犯后,相关劳动监察部门对其的处罚等,在整个求职过程中,任何环节都不可忽略。
“毕业大学生求职,最好到正规的人才市场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目前市场上种类繁多的人才招聘会,不排除有一些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为收取高额进场费用,而对进场招聘的单位不加要求等。记者从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正规的招聘中介都会对前来招聘的用人单位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外地单位还必须出示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赴外地招聘人才审批函等才能进场招聘。因此,求职者在参加招聘会时,不妨多留心用人单位是否出具了齐全的相关证件。
市社会劳动和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强调,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在求职过程中,千万不要因为市场提供职位少、求职人员多这样的供求不平衡现状而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一旦遇到侵权行为,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和《广告管理条例》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等有关条款,工商部门也会对“文不符实”的虚假招聘广告予以查处。对于招聘单位把招聘文员当作业务员使用等招聘行为,一经举报,工商部门在调查取证后也会依法予以查处。
求职途中莫忘维权
在形形色色的招聘广告、各种各样的人才招聘会面前,求职大学生自己也需要具备“去伪存真”的功夫。
市人才交流市场提醒求职大学生,一定要小心高薪陷阱,看到用人单位开出的待遇明显过高时,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此外,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和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因此,求职学生要切记:不要向招聘单位交押金和任何其他费用、押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求职学生还应警惕,不要盲目跟随或听信所谓的“招聘人员”到指定的非办公场所面试,以免受骗上当。
“大学生在看过招聘广告之后,最好能亲自到招聘单位了解情况。”市社会劳动和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强调,很多时候从招聘广告中得到信息,容易让求职者对信息的理解和实际的情况产生差距。此外,求职大学生若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合同期内。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合同期限、岗位、所得报酬、是否交纳社会保险等做详细的解释。此外,在签劳动合同时最容易被忽略的还有劳动条件、双方违约责任及补充条款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最好也在合同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