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六合彩”案二审维持原判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王琦)近日,厦门市中院对该地区最大金额“六合彩”案作出二审裁定,因租茶馆招赌六合彩333万多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的该案主犯庄丽珠上诉请求被驳回。
据查,2005年2月下旬起,庄丽珠在同安区祥平街道某茶馆内安装闭路监控设施,设点招赌六合彩,采用电话、传真、当场报码等方式招赌六合彩,并雇人为其接码、登记、统计、转账。
2005年6月7日晚,庄丽珠与其同伙在该茶馆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间,庄丽珠共组织、参与非法经营六合彩人民币3248655元。
据审理此案法官介绍,目前资料显示,该案是厦门地区涉案金额最大的“六合彩”赌博案,彩民来自厦门各区。
2006年5月,同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有12人被判刑,主犯庄丽珠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之后庄丽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厦门市中院于日前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