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驻民宅 居民叫苦不迭
不容擅自改变住宅用途
读者声音 生活电梯成了货梯
闸北区嘉利明珠城部分业主来信反映:他们居住的小区是新建中高档住宅商品房,自去年4月交付使用以来,有不少公司在内租房办公,从事经营活动,给广大住户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烦恼。 在高21层、一梯三户的7号楼里,仅19、20、21层就开有多家公司。每天上下班时段,正是楼内居民上下电梯出入高峰,可此时电梯常被一些公司的载货推车占据,甚至还被人为操控,只在底楼和公司所在楼层升降停留。不少居民为赶时间,只得匆匆步行走消防通道。而在底楼大厅门口,还要遭公司装卸车辆乱停挡道。上述公司进出人员复杂,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突出。
本市住宅物业管理早有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可作为经营场所。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还小区居民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记者随访 居住楼成了装卸区
7月31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嘉利明珠城探访。进入小区,只见四周亭台楼阁,花木葱茏,环境十分优美。然而好心情并未持续多久。
在7号楼前,记者发现底楼大门的右把手不翼而飞,只剩下两个小洞。一位居住在那里的老先生说,这都是让楼内一些公司在搬货时生拉硬拽给撞没了。他们为运货方便,有时还一直敞开大门,使防盗功能形同虚设。
记者随一位送货的外来妇女进入楼内,发现底楼电梯间外墙上的消防开关盒无遮无罩,电梯内的电脑控制面板下的一扇小门也被利器撬开。一位女业主拨拉着松垮摇晃的小门,气愤地说,故意损坏这些电梯设施,就为贪图便利,好控制电梯直接停靠所在楼层装卸。业主们担忧:如此不良行径,电梯怎能不坏,万一人员被困有个三长两短,如何是好?
说话间到了20层楼,不料刚出电梯,1辆货物堆得足有2米高的手推车“吱吱呀呀”迎面而来。公共走廊上,纸板箱、泡沫周转箱杂乱堆了一地。正当记者举起相机,欲“立此存照”时,一位中年妇女又喊又叫,气势汹汹欲扑上来。房间内3名男子也一起冲出来,蛮横地将记者堵截在电梯口。其中1人还恶狠狠地叫嚷:老子砸你相机又怎么样!
记者当即报警。警察和物业管理人员闻讯赶到,可这些人依旧不慌不忙地停车、装货、启运。手推车在一路磕磕碰碰中出了底楼大门。记者细瞧,装载物品中有不少是冷冻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着“请保存在低于零下18摄氏度条件下”字样。然而,在午后烈日照射下,一些“冷冻食品”包装袋上水珠滴滴答答。
在民警和物业管理人员陪同下,记者踏进了2003室。门外虽无公司铭牌,可室内装饰墙上,公司的标牌异常醒目,另一堵墙上还挂着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经理的名片上公司地址标明:平型关路377弄7号2003室。可其出示的租赁合同上却分明写着:乙方(即该公司)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记者和有关人员又来到同一幢楼内的1901室。只见房门大开,里屋一些房间被轻薄的夹板随意分隔,大量盛装电器的纸板箱堆积在一起,消防隐患十分突出。
住宅不能擅自开公司
上海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利明珠城管理处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规划户数有2200多户,目前出租房屋的业主几乎有500户。承租人是否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物业很难掌控,也无权处罚。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十分明确: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可居民楼内开公司现象并不是个别。据了解,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居改非”审批和相关经营证照审批分别属于规划、工商、公安等部门,由于部门之间还未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管理难免疏漏,给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打击违规行为带来不少困难。
编后 做到令行禁止
住宅楼里开公司,直接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安全和安静。在带来治安、消防等诸多隐患的同时,还造成电梯拥堵、车位紧张、用电超负荷等住宅配套资源的紧缺,影响业主日常生活,也会降低住宅硬件配套设施的使用寿命。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公司还借此逃避监管。
本市有关“居改非”的规定实施近两年来,深得广大业主欢迎。但再好的政策法规,只有在成功执行后才能显示其价值。要使政策法规真正发挥作用,造福于民,只有踏踏实实抓执行。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居民呼声,做到令行禁止。
作者:本报记者 张家琳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