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尽管注射过狂犬疫苗 四千多只狗仍需扑杀
人们对牟定县扑杀犬类提出最大的质疑,就是牟定县的5万多只狗中,有4000多只打过了狂犬疫苗的犬类为什么还要扑杀?
对此,牟定县畜牧局局长唐启云说,该县是在7月18日才发布通知,对全县的犬类进行逐村逐户的强制性注射免疫疫苗。 截止到7月25日开始全面扑杀犬类时,全县5万多只狗中,有4292只注射了狂犬疫苗。而按照医理,被注射的疫苗必须三个星期(21天)后才开始产生轻微免疫力,并且也只免疫并不治疫。而这时疫情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还在呈蔓延之势。此时注射过疫苗的狗其实与未注射疫苗的狗相同,同样对人类和其他动物具有危险性,而人们也同样无力对它们进行逐一甄别,确定谁有病,谁没病。即便等到21天后疫苗生效后,按照只有85%有效性的医理,4292只狗中也只有约3400只产生抗体,也同样不能确定具体到哪只狗有无病毒。为控制疫情,两难之中才决定将全县所有的狗都扑杀干净。
牟定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的李海波表示,牟定县在作出扑杀全县犬类时,是在参阅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经过上级和县卫生、动物防疫等部门的专家及全县相关部门充分讨论后决定的。
而对于“为什么不能拴养”的问题,李海波这样解释:因为拴养的安全性并不高。三个患病死亡的人中,就有两个是被家中拴养的狗咬死的。
悬疑
狂犬病为何在牟定暴发
地处滇中的牟定,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狂犬病,而狗的数量与周边的四个县相比不是最多的。但狂犬病为什么会在这里暴发?记者就此询问当地有关人士,却均未得到准确答复。
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夏兆洪讲,他们在疫情发生后也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而缺乏对农村中犬类的登记、管理和免疫在周边县甚至在全国都是普遍现象,并非牟定一县独有。牟定与周边县的自然环境也基本相同,但为什么狂犬病单在这里暴发,他认为很大的可能是“有人把病犬带入了这个地区。”
县畜牧局局长唐启云无可奈何地表示:“到底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
牟定县政府的人士表示,采取“全县扑杀”措施,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楚雄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并根据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第二十二条“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和2005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的《国务院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规定作出的。
应该说,依据这些法律条文,在疫情已经大规模暴发的情况下,采取全面扑杀的政策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
反思 当地人防疫意识淡薄是悲剧发生重要原因
但整个事件留给人们的疑点与反思也同样存在。据牟定县对外公布的通报称,当地县政府在接到首例“疯狗”咬伤畜禽报告后的第二天,即6月24日,就召集相关镇的镇长、副镇长、县畜牧局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控工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之后当地又开始有人被狗咬伤,并且人、畜被狗咬伤数字也在快速增加。而决定对全县犬类进行全体逐村注射免疫已是7月18日以后。但这时人、畜被咬已呈快速增加之势。
反思发生在牟定县的这次人、狗劫难的前前后后不难得出结论,当地人的防疫意识淡薄才是这场劫难产生的重要原因。而要避免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也首先要从加强防疫入手。
县畜牧局的人士说:“给狗做免疫,当地人其实是有实力、没意识。给狗花上几块钱打免疫一般的农户还是有能力做到的。一场疫情给了所有人一个教训。”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有关部门人士则坦言:“这件事的发生,也提醒我们政府各级部门今后还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强化管理,做好常规工作,尽量减少‘应急’的情况出现。”
牟定的教训在全国又何尝没有普遍的警示意义呢?
记者手记
"杀狗风暴"引发两大疑问
截至8月3日,一场因狂犬病所引发的杀狗风暴基本算是尘埃落定,按当地政府当天的文件说法,是“目前的疫情已得到控制,全县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但这件事留给人们的思考还远不会完结。毕竟生命的代价是惨重的,况且灾难留有很多疑点让人还无法看清,留有遗憾让人为之扼腕。人们必须从中有所想,有所悟,最终有所为。
疑问一:疫情为什么偏偏发生在牟定;疑问二:当地政府在灾难出现时是否反应及时、恰当、有效。而遗憾的是,为狗实行免疫原本是国家早就提倡的政策,有做到的经济条件却无去做的意识,早按政策办事,灾难或许就不会发生。偶然的情况,其实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其实很多灾难人类事前是有机会加以规避的,做起来也不难,只要我们能正视科学,按照科学的方法去执行就行。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平民百姓均不例外。
而据了解,此次牟定的做法被众多人质疑,也还有当地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及时的原因。而也正是当地相关部门或拒绝采访、或不能及时给予媒体准确的信息,使得有些传播的信息难免背离了事实。
辩论
全县杀狗是否合适引发社会各界讨论
一个地区对狗一场空前大绝杀,再次把人们引向了一场关于“生命”、“人类怎样才算善待动物”问题的大讨论。归纳网友、专家、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观点,两种对立观点可以用甲、乙概括之。
甲: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全部扑杀是唯一选择。而且这样做既不违反法理,也是人道的体现。不这样做,人类就要遭到更大灾难。
乙:合法并不等于合理,对人类的人道不应体现为对动物的残忍。如果狗得了传染病就要被灭绝,那么人要是也得了同样的病症是否也要全部杀掉。动物也有选择生存的权利与生存的尊严,在这两点上动物与人类是平等的。
甲:并不是全部灭绝!只是在一个地区内是这样。而且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也不能将人与动物简单类比。因为人是有意识的,懂得怎样与其他动物合理相处,懂得怎样在共同的危险面前做出相对合理的抉择。从目前来看,这样的意识动物还不具备。
乙:但也不能滥杀,这也太残忍了!狗可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难道不应该找出更好的办法让尽可能多的狗存活吗? 当地人防疫意识淡薄是悲剧发生重要原因
但整个事件留给人们的疑点与反思也同样存在。据牟定县对外公布的通报称,当地县政府在接到首例“疯狗”咬伤畜禽报告后的第二天,即6月24日,就召集相关镇的镇长、副镇长、县畜牧局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控工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之后当地又开始有人被狗咬伤,并且人、畜被狗咬伤数字也在快速增加。而决定对全县犬类进行全体逐村注射免疫已是7月18日以后。但这时人、畜被咬已呈快速增加之势。
反思发生在牟定县的这次人、狗劫难的前前后后不难得出结论,当地人的防疫意识淡薄才是这场劫难产生的重要原因。而要避免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也首先要从加强防疫入手。
县畜牧局的人士说:“给狗做免疫,当地人其实是有实力、没意识。给狗花上几块钱打免疫一般的农户还是有能力做到的。一场疫情给了所有人一个教训。”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有关部门人士则坦言:“这件事的发生,也提醒我们政府各级部门今后还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强化管理,做好常规工作,尽量减少‘应急’的情况出现。”
牟定的教训在全国又何尝没有普遍的警示意义呢?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