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2岁的惯偷刘某刚出狱半个月便两次作案,在一家洗浴中心内将客人放在储物柜内的物品席卷一空。记者上午获悉,刘某被市一中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刘某曾因盗窃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2005年11月1日释放。
2005年11月15日凌晨,刘某在海淀区八里庄一家洗浴中心内,趁事主田先生熟睡之机,将其储物柜内的钱包、2部手机等偷走。不一会儿,刘某再次将田先生的一件羊毛衫及一条牛仔裤穿走。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