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7日电(记者汤计)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民警苏小腾,调入看守所不到半年,就干起了接受在押人员亲属宴请和财物为其提供帮助的勾当:利用职务之便为在押人员探听案子进展情况、传递纸条,并给在押人员及其亲属通风报信……7月6日,苏小腾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监管处以“帮助在押人员逃避处罚”罪名执行逮捕,日前又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了解,苏小腾年龄不满30岁,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安系统工作后,连续换了几个分局,都干不好。去年12月26日,苏某调入第一看守所工作。
在看守所工作的日子里,苏小腾以谈话为由,让他负责看管的第13、14、15监室的在押人员提供各自亲属的电话号码。之后,他用小灵通或手机与在押人员的亲属联系,谎称他能够“跑案子”。他主动约见在押人员亲属,接受在押人员亲属的宴请和财物,为在押人员探听案子进展情况、传递纸条,并给在押人员及其亲属通风报信,为在押人员逃避法律处罚提供帮助。检察机关的调查表明,苏小腾在短短时间里共收取在押人员亲属好处费、占有在押人员生活费合计人民币8000元。
今年6月2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监管处根据举报对苏小腾立案侦查,并依法对苏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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