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夫人”在会所健身时与服务员发生口角 招人“砸场子”遭女经理阻拦 遂当众撕烂其裙子内裤———
新闻事件
马琴(化名)自称是局长夫人。7月31日下午,马琴在会所健身时要求打开窗户被服务员拒绝,恼羞成怒的马琴辱骂服务员,随后双方发生口角。
当天下午2点左右,马琴突然带领5名3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闯进会所,开始砸东西。当班女经理小雨(化名)出面阻挡时,被6名女子按在地上,撕烂裙子和内裤,并猛踢其下身和头部。
报道称,当时会所里有几名男教练欲制止,但见小雨的裙子和内裤已被撕烂,均扭转身,不好意思上前了。
事发后,小雨到医院就诊,病历中写明的入院原因是“下肢及会阴部抓伤、腹痛再查”。次日早晨7点左右,小雨因呕吐被紧急转到脑外科治疗。
专家说法
耍横“局长夫人”涉嫌刑事犯罪
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军认为,如果经鉴定,小雨的伤势构成轻伤的话,“局长夫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若伤势未构成轻伤的话,其行为也已涉嫌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军认为,健身会所应属公共场所,马琴等人又是当众对小雨施暴,因此,“起刑点”应为5年以上。
若构成轻伤应数罪并罚
东城检察院检察官李小萌进一步解释,侮辱妇女罪是侮辱罪中的一个特别罪名。马琴等人当众将小雨的裙子和内裤扒下,此行为已经侵害了小雨的性羞耻心,故马琴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
同时,根据报道,马琴等人对小雨施暴时是“先扒后打”。在此,“扒是扒”、“打是打”,即“扒”和“打”是两个行为。那么,如果小雨的伤情构成轻伤的话,“局长夫人”就应涉嫌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两个罪名同时成立的话,应数罪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