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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骨干为还人情,屡抓收费系统漏洞
为帮朋友忙、还朋友情,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收费员闫英震,竟违规少征收养路费,致使北京市路政局养路稽查处少征收养路费348万余元。近日,宣武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闫英震有期徒刑11年。令人吃惊的是,闫英震竟摸清了养路费收费系统的漏洞,找出了多种少收养路费的方法。
案犯心声
私人交情害了他
闫英震的胃口越来越大,他向麻经理提出要出去玩玩,对方没有反对,还表示“回来可以报销”。闫英震多次出去旅游,每次都跟麻经理打招呼。他每次花费两三万元,麻经理用公司的钱给报了。
在调查中,办案人员问他:“为什么这么做?”闫英震回答说,麻经理对他特别关心,有什么困难,对方都非常热心地帮他,他很感激麻经理。在闫英震的印象中,麻经理是个不错的朋友,他的朋友借车,麻经理都很帮忙。然而,为了维持这样的私人关系,闫英震不惜侵害公共权力,致使自己从业务骨干堕落为国家养路费的蛀虫。
“我很后悔,没有想到,帮朋友忙却使我成为一名罪犯。”闫英震悔恨不已。晨报记者
武新震惊 路政局亏了348万
2005年5月15日,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审计科审核时发现,在2004年、2005年,征稽所少征收北京四方金属有限公司、北京京华四方金属有限公司、北京市顺隆千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中承恒业金属有限公司养路费共计348万余元,而“内鬼”竟是业务骨干闫英震。
同年7月,宣武区检察院在接报后迅速立案侦查。29岁的闫英震被逮捕,这个消息让所有的同事都很吃惊。因为在大家眼里,闫英震工作很卖力,经常主动加班到很晚。那么,闫英震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上述四家公司的128辆车怎样逃脱缴养路费呢?闫英震的供述揭开了谜底。
以身试法 贼是“内鬼”
1996年,闫英震成为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收费员。2001年年底左右,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北京京华四方金属公司的麻经理。恰好京华四方公司有几辆车需要缴纳养路费滞纳金,麻经理请他帮忙活动一下。很快,闫英震就解决了此事。京华四方公司不用再缴滞纳金,麻经理很高兴,两个人成了朋友。
有一次,两个人闲聊时,麻经理问闫英震,能不能帮公司少缴点养路费。闫英震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很感激麻经理,也想帮这个朋友。”闫英震说。
在近十年的工作中,闫英震注意到,养路费的收费程序存在一些漏洞,通过一定的操作可以减少车辆养路费缴费数量。他开始尝试着不同的方法,帮助麻经理所在的公司少缴纳车辆养路费。
程序改进 “盗术”也升级
起初,闫英震注意到,在收费系统中强行修改缴费的截止日期,将截止日期错后,使车辆当时不缴养路费,而顺延到年底,少缴部分养路费。此外,在电脑交费后,当电脑显示是否保留信息,按“否”就可保留交费历史、交费截止日期,实际上不用缴费。
“2002年、2003年时,这两种方法可行,但后来就不能用了,养路费收费系统越来越完善。”闫英震交待说,他在2002、2003年帮过麻经理的忙,车数很少,他没想到后来会有那么多车要修改。在这段时间,闫英震没有提出要“好处费”,也没有收过麻经理的钱。
“养路费收费程序在不断更新,少收养路费的方法也要随之变化。”闫英震交待说,新的收费程序出来后,他操作一段时间就能发现漏洞。2003年后,养路费收费系统采用新的程序,闫英震发现了新的方法——将大吨位改成小吨位。
2003年年底,闫英震和麻经理商定,他帮助对方将一辆车从大吨位改成3吨的小吨位,原本一辆车应缴纳2000多元养路费,改后仅需缴纳660元。闫英震每辆车可以拿到440元的“好处费”。当时,麻经理将四方金属、京华四方、顺隆千业等公司名下的数十辆车交给闫英震去办理缴纳养路费事宜。
为了避免同事们发现,闫英震就利用晚上加班的时间做手脚。这时,他的领导不在,他可以用领导的计算机操作卡,进入收费系统对征收养路费有影响的重要信息进行修改。在修改信息时,他没有按约定键入“3吨”,而是敲入“0.5吨”,这样每辆车实际需要缴纳的养路费比约定的少了上百元。
“麻经理给我缴纳养路费的660元,在缴费后还能剩下一些,全都归我个人。”闫英震没有告诉麻经理。逢年过节,麻经理为了感谢他,会送上不少“过节费”,闫英震没有拒绝。
闫英震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百分之百违规操作。每天养路费收费员的工作都有记录,档案员在一天工作结束后,会及时打印所有的资料,为方便审计之用。闫英震便选择在档案员打印完资料后再修改信息,这样可以逃避档案员的监督。
在成功修改吨位信息后,他便通知麻经理来缴费。他替对方将养路费交到银行,银行依据减少的信息收费,并开出养路费票证和发票。他将银行开出的票证撕毁,然后在收费程序中及时将修改的吨位改回原始吨位。
为了逃避稽查,他为这些“逃费车”补办了养路费票证,交给麻经理。“补办养路费票证上标明的吨位是真实的,征收标准内容也是真的,但没有缴费金额的内容。”这样,“逃费车”便摇身变成了“缴费车”。
罪有应得 获刑11年
宣武区法院查明,闫英震的犯罪行为使北京市路政局养路稽查处少征收养路费348万余元,闫英震收受麻经理贿赂38万元,侵吞应缴养路费6万余元。
今年7月3日,宣武区法院判决闫英震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执行有期徒刑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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