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福州8月7日电 福建省漳州市今年的中考招生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这个市出台的一项政策———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子女可以加20分(课改县13分)照顾录取,在当地引起广泛争议。
“加分”政策被质疑
加分政策,是漳州市中招办制订的“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政策。 根据这项政策,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可享受加20分(课改县13分)的照顾。
这一政策出台后,引发不少考生对其合理性的质疑。漳州三中考生郑君表示,“纳税多只是父母的功劳,并不是孩子创造的,他们凭什么可以加分?”
优化投资环境之举?
为何出台这样一个照顾纳税大户子女的加分政策呢?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骆沙舟说,“这是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主要考虑到漳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工业立市进程缓慢,此举是为了鼓励民营企业,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记者了解到,漳州市委市政府在2003年7月和2006年3月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明确要求要为纳税子女中考加分。
最新的规定是,“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在高中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漳州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市长助理黄浦江说:“市里出台这样一个文件,主要就是为了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
有违教育公平
如何评价这一关系数万名中考考生及其家庭的政策呢?“这一政策对考生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骆沙舟坚持这样认为。但教育部门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认同。“纳税大户在经济上作出贡献,完全可以通过经济上的回报进行奖励”,漳州二中一位姓林的男学生表示,“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政府不应该将它当作奖品赏给纳税大户。”
学生家长韩贵明质疑说:“如果纳税大户可以加分,那么劳动模范、科技人才、优秀共产党员又为什么不能加分呢?”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甘满堂博士表示,按照国家规定,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主要分为两种:一类体现自然属性,如少数民族、归侨等;另一类是后天表现优秀的学生,如三好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等。“而漳州市这一政策将财富作为决定是否加分的标准,并使它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公共政策。这种‘起点的不公正’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破坏教育公平的原则。”“政府优化投资环境是好事,但绝不能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甘满堂强调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