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利用假身份证,到高档茶楼应聘代客泊车员,掌握客人车钥匙后,“泊”走高档轿车,低价转手。短短3个月内,陈列、罗胜平盗窃4辆高档轿车,价值74万元(本报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陈列、罗胜平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三年。
陈列和罗胜平在某单位打工时相识。2005年11月,罗胜平用一张假身份证,在人民中路一茶楼应聘为泊车员。上任第二天,一辆本田CRV越野车和“蒙迪欧”车主到此消费。罗胜平拿到钥匙后,立刻给陈列打电话。两人开着两辆车扬长而去。此后,他们以3.7万元的价格,将“蒙迪欧”卖给何家清。
车主发现车被盗后,立刻报警。警方将罗胜平和陈列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车辆总价值为40余万元。
法院还查明,罗胜平曾在某酒楼当过保安,很熟悉那里的车辆管理程序。他知道,车主会把钥匙交给保安,再领一张停车牌,就餐后凭车牌取车。他和陈列做了100多个假牌。2005年9月,两人用假牌子偷走一辆别克君威汽车。此后,以4万元价格出售。
“酒楼门口停车管理混乱。”陈列、罗胜平说,当泊车员时,手中有很多车辆的钥匙,要偷哪辆都很方便。法院审理认为,陈列、罗胜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汽车,已构成盗窃罪,而且被盗车辆价值70余万,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程兴和 记者 杜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