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上周四,本报独家报道了关于“成都开发商集体遭遇不良信用客户”的消息,在业内和读者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日前,各大银行个贷中心的服务窗口接到了大量购房人对每月还贷注意事项的详细咨询;成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关注的同时也普遍认为,作为每一个有可能成为购房者的消费者,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以免遭遇将来“有能力还贷却没资格获得贷款”的尴尬境地。 现在,不仅仅是买房人已经开始关注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更多成都消费者也开始重视个人的经济生活。
“个人信用信息”可授权查询
记者了解到,目前可以全国网上查询的“个人征信系统”里包含了个人信用报告,即是全面、客观记录个人的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个人信用报告中将包含三大类信息,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二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是金融机构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借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三是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个人账户等,就会被录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据介绍,随着这一数据库的完善,其数据还将采集公安部、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的部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工作单位等,采集个人缴纳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以及法院民事判决和个人欠税等公共信息,以便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是全国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投入运行的第二年。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今年1月份正式投入运行,目前已经有3.4亿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被收录在内。一旦建立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的信用信息将在上百家金融机构里共享,当金融机构要审核个人信用情况时,都可以申请进行查询。如果个人想了解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可以到当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中心提出书面查询申请。目前,个人查询系统里的个人信用报告暂时不收费。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对于逾期还款、恶意购房贷款、不偿还助学贷款、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一系列行为,都将会被个人征信系统视为失信行为,不能进行消除,而这样的记录将会被保留7年。
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统一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个人征信系统”还处在不断完善和建立中。
目前,各大银行在处理不良记录客户的再次贷款申请时,处理尺度和判评标准却不尽相同。虽然各大银行是根据相关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状况、收入情况、婚姻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来进行还贷能力的调查;以及通过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与借款人信用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债务记录、信用卡透支状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但对于每个客户的实际不良信用记录情况,一般采取的是各家银行的自行判断和调查,确定是否对其放贷,对个人信用的评估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业内人士就认为,目前国内有关个人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个人信用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联合征信缺乏制度保障,信用信息采集不充分;此外,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商业银行和个人资信评级机构的评估标准自成体系,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不完备,相互间可比性不强,不同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不完全一致,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个人信用的真实状况,不利于个人信用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更难以同国际通行的标准接轨。
本报记者 雷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