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7日讯(记者黄尚斌通讯员符川)今天,省人大正式启动对我省八个民族地区市县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大检查。这八个民族地区市县是琼中、保亭、陵水、乐东、昌江、白沙、五指山和东方。
据介绍,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和负有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建设任务的相关国家机关。 主要内容是:2003年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方面所制定的有关规定、采取的帮扶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2003年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修改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过程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
据悉,这次执法大检查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时间为8日至17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秦醒民、王亚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学萍出席了今天的执法检查动员会,副省长符桂花代表省政府做了关于我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