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7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彭彩燕 蔡燕飞)1.65米小伙游泳时死在1.3米深泳池里,由于家属不肯作病理解剖,死因未能明确,法院一审判决疏于管理的泳池和小伙本人各负半责。
2005年8月3日晚7时许,25岁的阿伟和5个朋友相约去一家游泳馆游泳。 约一个小时后,阿伟的朋友都坐起来聊天。又过了一会,朋友小符发现阿伟脸朝下伏在热水池中央,已处于昏迷状态。泳池的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对阿伟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120救人。120医生经过2小时急救后,当场宣布阿伟死亡。
同年8月4日,海口市公安局作出尸检报告,排除暴力性外来因素致死,并建议进一步作病理解剖,明确其死亡原因。但阿伟的父母不同意解剖,死亡原因最终无法查明。
而泳池管理方在支付阿伟的抢救费和丧葬费后,不肯再承担其他责任,为此阿伟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179740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泳池缺少必要的安全救护设置,又疏于管理,以至于当阿伟在热水池中昏迷时,因当时泳池周围灯光暗淡,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阿伟的异常,错过挽救的最佳良机,因此有一定过错。发生事故的游泳池当时水深只有1.3米,而阿伟身高有1.65米,按常识判断,难以溺水。加上医生抢救时没有发现呛水的迹象,参加抢救的120医生初步诊断阿伟死于心跳骤停,所以死于溺水证据并不充分。正是由于原告不同意解剖,导致阿伟死亡原因无法查明,在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对死亡负有全部责任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各负50%责任。一审判令泳池管理方赔偿死亡赔偿金77360元。
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