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他眼里,网友的隐私就是自己勒索钱财的资本,在勒索到3万元后,他因此“不幸”入狱。出狱后,他居然还拿这隐私去敲诈网友,索要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
2003年5月,宣威男子张某在网上认识了安宁的陈某,不久,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张某把自己难以启齿的隐私告诉陈某。然而,居心叵测的陈某在3天后来到宣威,给张某发短信“3天内给我汇出3万,否则将你的隐私......”害怕隐私被揭穿的张某将3万元存进了陈某的账户。做完这一切,张某心想陈某可能还会来敲诈自己,遂报了案。在安宁被宣威警方抓获后,当年12月,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刑满释放后,陈某给张某发短信:“我被你害了,你必须赔偿我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将公开你的隐私!”为保全名声,张某只好将7000元钱汇进陈的账户。
不料,贪得无厌的陈某竟称:“少了10万元,杀死你的全家。”这次张某没有犹豫,立即报案。几天后,陈某再次落入宣威警方的法网。(《云南信息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