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8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三度裁定台开案被告之一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维持交保,台北地检署7日第三次向台湾“高院”提起抗告,指出赵建铭所犯已属重罪,本就符合羁押条件,与其有无再犯之虞无关。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三度裁定台开案的三名在押被告交保,并维持赵建铭的交保金为新台币1700万元,宽频房讯总经理游世一、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的交保金额也维持第一次裁定金额(游1000万元新台币、苏500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检方此次的抗告书中指出,赵建铭等人涉及内线交易金额超过1亿元新台币,属7年以上重罪,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即可羁押,与被告有无再犯之虞没有直接关联,台北地院却以赵建铭无再犯之虞为由交保,显系不当见解。
其次,检方认为,法院一直以赵建铭为陈水扁女婿、依其身份地位,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理由,是恣意判断,赵建铭过去曾要同案被告蔡清文顶罪,蔡清文虽然到目前仍未翻供,不代表赵建铭日后不会再勾串其他证人,妨碍案件审理。
至于游、苏两人,检方认为,法院裁定的交保金额与他们的不法所得不成比例,就算被告辩称名下资力有限,但具保人不限被告本人,法院应审酌被告真实的资力是否殷实,目前交保金额与犯罪所得、被告资力有巨额落差,希望台湾“高院”撤销台北地院对三被告的交保裁定。(云鹏)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