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将建人才专用房 四类人才优先购房
本科生可享受80平方米的购房优惠
近日,记者从余杭区人事局了解到,该区政府出台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专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本科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到余杭工作,可享受到相应的住房优惠。
据介绍,人才专用房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建造,其开发建设及规费减免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执行,销售价格实
行政府定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凡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购买。
购房对象为余杭引进人才
人才专用房是指余杭区政府提供专项用地和优惠政策,解决余杭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专门用房。
人才专用房购房对象是:凡属余杭引进的人才即在余杭区外工作学习,不论原籍是否在余杭,经办理有关手续来余杭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中级职称(含技师)及以上人才和特殊人才,在余杭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或引进到本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聘用服务合同,并取得余杭《人才居住证》或余杭常住居民户口且本人或配偶在余杭区无个人房产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均可申请。
四类人才为优先购房对象
人才专用房销售实行属地原则,采取配售方法,其中有四类人才被列为优先范围,其中包括入选省“151”、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的人才,区“139”第一层次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高级技师及经认定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被评为区“十佳科技人才”的及荣获过省部级(含)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人员。
在满足上述人才房源后,《办法》还规定可以实行企业优先制。即凡属下列企业的符合人才专用房条件的人员也均可享受优先,其中包括申请前一年的区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前一年的区级(含)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前一年的百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规模工业(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科技人才住房公积金建制率达到80%以上者。
各类人才享受住房面积
每户限购人才专用房一套,享受面积(建筑面积)标准为四种,其一为本科生、中级职称(包括特殊人才):享受面积标准80平方米;其二为硕士生、副高职称:享受面积标准100平方米;其三为博士生、正高职称:享受面积标准120平方米;其四为上述人员夫妻同为符合购房条件的同档享受面积标准的引进人才可上浮一档,最高享受面积140平方米。
人才专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销售价格将实行政府定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报区政府批准。购买人才专用房建筑面积在住房享受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销售价格计算房价。超过住房享受面积标准以上部分的销售价格,由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房改办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据悉,目前在临平经济开发区已在建人才专用房470套,将于今年年底结顶,另外在塘栖镇、瓶窑镇、黄湖镇、运河镇、仁和镇等乡镇已规划建造7万余平方米的人才专用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