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付志刚 记者 朱晓露)记者昨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政府规章《南京市促进清洁生产实施办法》。目前,该规章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全文详见南京政府法制网(http://www.njzffz.gov.cn)。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娱乐、宾馆、旅游景区、医院等服务性企业应积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技术、设备和消费品,使用清洁洗涤剂和清洁燃料,减少资源浪费,防止环境污染。医疗废物应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处置。
《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产品的包装材料也纳入了清洁生产的范畴,其中规定,企业应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降低包装材料占产品价值的比例。
同时,《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规定逾期未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单位,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核定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经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