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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车库被挪用现象的执法力度一些小区的车库被挪作他用。(陈立新 摄)
本报讯(记者何书彬)随着市民汽车购买数量的迅猛增加,停车位日益成为“稀缺资源”,但与此同时,挪用车位与擅自更改车库用途等情况却在我市普遍存在。这不但使停车问题更加突出,还带来了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等一系列问题。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小区成了“菜市场”
“我们小区里杂七杂八的店面很多,简直就像个‘菜市场’,你们赶快过来看一下吧”,看到本报关于“蓝湾国际”杯厦门市首届十佳物业公司暨十佳业主委员会评选活动的报道后,富山名士园一名业主立即将他遇到的情况反映了过来。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看到,C幢和公寓楼一楼的车库几乎全部被改成了店面,餐饮店、茶叶店、杂货店、理发店等“应有尽有”。许多店家随意把杂物堆放在门口,弄得到处都乱糟糟的。还有餐饮店直接将油烟排进小区下水道。
小区物业管理处说,C幢由车库“改装”的店面有39间,公寓楼有17间,物业方面曾经对此做过劝阻,但收效不大,目前已经将这些情况整理后做了记录,并反映给了有关部门。
车库改成店面,不但占用了停车资源,而且带来了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很是为这些问题头疼,希望执法部门大力查处这些违章现象。
在湖里南山路的禹州新村,车库被挪用情况也很突出。小区里随处可见由车库“改装”成的店面、仓库,从小区道路上走过,不时可以闻到呛人的油烟味,并且,“有些地方简直都快成了废品转运站了,由此带来的后果是老鼠、蟑螂奇多,在一楼扒拉完了,就顺着管道向上爬到楼上的每家每户,实在让人心烦”,向本报反映情况的业主说。对此,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值班人员说,物业方面曾经采取和车库产权人“签字画押”等形式加以劝阻,但难以完全制止,希望执法部门前来处理。
擅改车库用途面临重罚
一方面是停车位资源日显紧张,另一方面却有大量停车位被挪用、“改头换面”,这使得不少地段的停车问题也更加突出。
据了解,一部分人购买小区一楼车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停放汽车,而是看中了其“投资价值”。“买一个车库往往要比买一间店面便宜,这种情况下,把买来的车库改成店面出租,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利润”,一名物业管理人员说。客观上,这令“车库改店面”现象更加多发。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说,按照《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擅自将车库改成店面属于更改建筑物使用性质。根据《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性质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当年重置价的百分之二至二十的罚款。”按照这个比例,如果产权人逾期不改正的话,假如这个车库的购买价为10万元,则其最高将面临2万元的罚款。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表示,此前城管部门已经就车库被挪用现象陆续进行了一些清理,接下来,将继续就此加大执法力度。(来源:厦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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