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王绍芳通讯员齐建全)从工商和平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根据举报,及时查获了一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带有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标志“来电闪”的商家,并封杀涉嫌侵权的商品。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商家,不得擅自销售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据了解,不久前有人向工商和平分局反映称,位于河北路、万全道附近的一家通讯配件商店正在擅自销售带有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标志的手机“来电闪”。接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商家销售的手机“来电闪”下端都配有奥运吉祥物“福娃”造型的挂件,挂件上还注有奥运五环等标志。经仔细查看,这些商品均属于“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商家将全部涉案商品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据相关规定将涉嫌侵权的手机“来电闪”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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