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8月7日专电(记者李慧颖)福建省到基层困难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一定年限,其助学贷款可由国家代偿。福建省6日印发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等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方案,从今年开始,福建省到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困难县(市、区)所辖乡(镇)担任教师、医护、农技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县(市、区)财政代为偿还,偿还上限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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