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侵权卖福娃产品 130个“来电闪”被扣 (记者 梁素梅 通讯员齐建全)日前,[天津市]工商和平分局接群众举报,迅速采取行动,及时查获一通讯配件商店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带有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标志的“来电闪”,严厉封杀涉嫌侵权的商品,切实保护国家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 群众举报称,位于[天津市]河北路、万全道附近的一家通讯配件商店竟然擅自销售带有2008年北京奥运吉祥物标志的手机“来电闪”,要求工商部门予以关注。接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人员发现该商家货架上悬挂着许多待销售的手机“来电闪”,“来电闪”的下端都配有奥运吉祥物“福娃”的挂件,挂件上还注有“奥运五环”等标记。再经仔细查看和询问发现这些“来电闪”均属于“三无”产品,工商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商家立即将挂有“福娃”的“来电闪”全部下架并停止销售,依据有关规定,将商家销售的涉嫌侵权的手机“来电闪”130余个全部予以扣留并令其接受工商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在此工商部门特别提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更不可私自或随意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 天津日报网-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