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 扩 刘教清 实习生兰华本报5日第2版报道了兴安县界首中学教师唐某,因咽喉发炎到一家诊所打针,当打到第二瓶吊针时,就突然死在诊所了。唐某家属怀疑其猝死与医生打错针有关,强烈要求讨个“说法”。 经过有关部门调解,纠纷双方现已签订初步赔偿协议,并邀请解放军第181医院对唐某进行了尸检。
诊所没有张挂营业执照
32岁的唐某,生前是兴安县界首中学的一名教师。8月4日上午,唐某在诊所打针猝死后,他的家属感到很不理解。他的妻子侯某说:“我丈夫平时很少生病,好好的人进去,怎么就死了呢?”
侯某妹妹对记者说,当天上午她赶到诊所时,诊所的医生正在写处方。后来她发现,病历本上有撕去两页纸的痕迹。最后,她在诊所的垃圾桶里找到其中的一张纸,处方上的名字正是唐某。
因为诊所没有张挂营业执照,再加上诊所医生有改写病历的嫌疑,唐某家属怀疑其打针猝死与医生打错针有关,将从垃圾桶里捡到的病历交给了随后赶至诊所了解情况的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
唐某家属还说,他们听周围群众说,诊所的医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其医师执业证是买来的,诊所也是顶替别人的,有关部门也曾对其进行了查处,但不知何因该诊所仍在营业。
“诊所医生有行医资格”
对于唐某家属的质疑,诊所医生袁某感到很委屈。她说,唐某到诊所看病时,体温38.6摄氏度,同时扁桃体有些化脓。因唐某说自己对青霉素过敏,所以她只给唐某注射了双黄连及尼可霉素。输第一瓶药水时,唐某还谈笑风生,输第二瓶药水时只输到一半,唐某突然不能说话了。她立即给唐某采取了紧急救治措施,并打120电话求援。由于唐某死亡很快,袁某怀疑他可能还有其他疾病,比如心脏病等。
针对唐某家属对其行医资格的怀疑,袁某解释,她不是诊所的法人代表,但也是一名医生,诊所法人代表目前在外地出差。随后,她拿出其行医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记者发现,其医师执业证书上写的执业地点为“史某某诊所”,并不是目前行医的秦皇路诊所。
记者将疑问反映给兴安县卫生局医政股颜股长,他说只要有执业证,就可以说行医资格是合法的。
随后,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每本医师执业证书上都会注明执业地点,如果变更执业地点,必须到县卫生局填写有关表格,进行登记备案,且要在执业证书上注明变更地点。
“181”应邀进行尸检
唐某在诊所打针猝死后,兴安县卫生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此极为重视,经组织双方协商,现已形成初步赔偿意见:由诊所先垫付9万元给唐某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待唐某死因查清后,再实行“多退少补”。
7日上午,侯某在接受采访时说,诊所的法人代表至今尚未露面,袁医生及护士委托他人出面协助处理此事后,也离开了诊所;应纠纷双方邀请,解放军第181医院已对唐某进行了尸检,过几天才能作出鉴定结论;如果协商难以解决唐某的死亡赔偿纠纷,她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