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监管上演“德州版”
企业风险转嫁社会 明知违法依然坚持
■本报记者 武宏斌 王兴海 王 威
6月30日,本报曾以《“口角官司”成了拉锯游戏,数百农民工工资几近泡汤;德州市信誉建筑工程公司信誉何在》为题,报道了山东省德州市信誉建筑工程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披露了德州市建筑市场监管非常混乱的事实。
7月13日,记者再次来到山东省德州市,进行了深入采访。
在德州市信誉建筑工程公司新开发的“新湖春天”高层住宅楼工程中,不仅规划许可证核发得太晚了——晚在工程已经开工一年半,而且施工许可证核发得太快了——就在刚刚领到规划许可证的第二天。此外,这栋高层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也异常地快——于2006年1月16日核发,比施工许可证仅晚了11天,当时大楼的地基还没有做完。而2006年6月21日记者第一次到其工地采访时,主体工程仅盖到地面以上第五层。7月13日记者再次到其工地采访时,主体工程也仅盖到地面以上第七层。在现场售楼处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的影印件十分醒目。据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已经售出了40多套,每平方米都在2700元以上,“想买一定得抓紧(时间)”。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首先来到了德州市规划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在请示领导20多分钟后,告诉记者:“你们可以去找我们局法规办公室的赵科长咨询。”于是,记者来到该局法规办公室。赵科长说:“你们咨询法律法规方面的事我可以告诉你们,具体到‘新湖春天’这栋住宅楼,不是我经手办的,我没法回答你们。”但他答应下午尽快了解一下详细情况,通过电话答复记者。然而直到记者发稿时,赵科长也没有与记者联系。
从规划局出来,记者来到相邻的德州市建设委员会。据该委办公室一位主任介绍,该工程是由德州市德城区建委负责的,并立即帮助记者联系上了德城区建委。在经过长时间等待后,德城区建委副主任兼施工科科长商金录赶来接受记者采访。对于记者的质疑,商主任很干脆地回答:“这很正常。他们上午拿到规划许可证,我下午就可以发施工许可证。”记者又问,申领施工许可证都有哪些手续和程序?商主任回答道:“需要的手续都是很严格的,而且有一整套的程序,不是简单一说就行的。”记者提出查阅德州市信誉建筑工程公司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卷宗,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取得施工许可证仅11天,就核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开发商就可以提前预售楼盘,不仅把企业的巨大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了国家和社会,也给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埋下很大隐患。德州市房产管理局的领导不知道这样做的危害性吗?7月14日,记者专程到德州市房产管理局采访。该局办公室韩宝田(其姓名也是记者后来才打听到的)主任听记者说明来意,即刻作出决定,说:“不用找我们领导,你们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找监理处,他们负责发证。”
记者又几经辗转找到了房产交易中心监理处。监理处李文峰主任告诉记者:“监理处就是负责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至于‘新湖春天’这栋住宅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是合法,我自己不能说什么。你们去局里找领导。”无奈,记者只好驱车返回德州市房产管理局。韩主任对此却持不同看法。他说:“如果是合情合法的,不用请示领导也没什么不好说的;如果不合法,该谁的责任谁负,也用不着请示领导。”记者再三要求协助请示一下局长,韩主任极不耐烦地说:“我不用请示局长,我们局长有工作,很忙。”
在德州市3天的采访,记者所到局、委,从局长、主任到科长、科员,都在刻意回避着什么,甚至连姓名都不愿意告诉记者。那么,他们又是在回避什么呢?记者在德州市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询问他们对这些不正常现象的看法,他们的回答直截了当:“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啊!权钱交易嘛!连不会吃馒头的孩子都知道。”此番话令记者陷入沉思:既然这种现象在市民中已经是妇嬬皆知,那么德州市的官员们是否也知道呢?又要等到哪些官员知道了才能还百姓一份公道?
本报将就此事的发展予以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