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通讯员程智城市快报
先合伙成立空壳广告公司,又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与人签订广告承揽合同,并靠此手段骗取了13万余元的定金及预付款。近日,涉案二人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及合同诈骗罪分别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9月,被告人程某、李某靠虚报注册资本等欺诈手段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了天津市某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由程某任法人代表,李某为股东。验资后,50万元的注册资金被立即抽走,该公司也于2004年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就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程某还谎称自己有发布广告宣传的能力,与本市某大型饼业有限公司签订了3份广告承揽合同,先后收取该公司定金和预付款13.1万元。其间合同并未履行,饼业公司多次催要预付款,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随后便下落不明。今年1月,程某、李某先后被抓归案。
法院经审理,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及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对程某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6.5万元;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对李某判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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