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 环保与发展的矛盾冲突
水源污染,其原因看似简单,但细究起来,却涉及到政治、经济、观念等很深很广的层面。它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冲突,多年来一直在各个层面上演着,也是污染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
贫穷,使人们无暇顾及环保
近年来,丹江口库区的经济发展,虽然年年有进步,但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还是很低的。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库区五县、市2005年农民年均收入最高的,是河南淅川县,人均2343元。最低的是国家级贫困县郧西县,人均1398元,整个库区农民年均收入不到2000元。
贫困使得当地一些人靠山毁山,靠水竭鱼。限于当地的财力和技术,在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时,往往是技术陈旧,方法原始,损害环境,走的是一条“卖血式”脱贫之路。
在汉江和丹江流域生长着一种植物,名叫黄姜,其根茎含有皂素。据有关专家介绍,此物是制造激素药物的基础原料,可合成生产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等200多种药物,故有“激素之母”之称和“黄金”之美誉。于是,许多地方把它作为经济支柱,广泛发动群众种植,并建起了许多黄姜加工厂。但由于缺乏有效处理皂素废水技术,通常只采用酸水解法,经过水解和洗涤排出的废液中含有大量的无机酸和有机物,对当地水环境和生态都造成了极大破坏。
据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在郧西县一些地方的黄姜加工厂,排出的废水气味难闻,与河水混合后,不仅不能饮用,也不能洗衣服,不能浇庄稼。更有甚者,个别的厂家直接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在厂门口居然挂着“派出所值班室”的牌子,厂外的墙上写着“从严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等标语。
据一位知底细的人告诉我们,郧西这个山区穷县,好不容易才把黄姜生产作为发展经济之道,不保护又有什么办法呢?都知道不能牺牲环境,但更知道这些牺牲环境的企业效益特好。
有关资料显示:库区上游共有41个县,其中32个是国家级贫困县,7个是省级贫困县。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与库区5个县、市一样,仍处在争取温饱的发展进程中,实在无暇也无力顾及环保工作。
人口密度大,产业结构不合理
经专家考证,库区有着河谷、平地、山间盆地、岗地、丘陵、低山、中山和高山等多种地貌,其中以中山为主。土地地表岩层松散,土壤抗蚀力低,再加上降雨集中,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就在这片贫脊、偏僻、交通不便、出行成本高昂的土地上,却拥有着密集的人口。据当地资料显示:库区五个县、市中,有78个乡镇、1527个村庄,人口278.81万,每平方公里已达200人,土地负荷很重。
除客观基础条件比较差外,人为因素也是造成当地生态恶化、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当地重农轻林,产业结构不合理。人们片面地强调粮食生产,大规模地毁林种地,为追求眼前的利益滥砍滥伐,草场过牧,结果使森林蓄积和有林地面积不断减少。国家出台退耕还林政策后,明令规定凡25度以上的山坡不准种地,可仍有不少地方的人偷偷耕种,有的还是在当地政府和领导的默许下进行。沿着汉江、丹江上游支流往上走,那些大于25度山坡上的“牛皮癣”随处可见。
在生活方式上,当地不少农民延袭了千百年来的烧柴习惯,上山砍柴依然是他们获取燃料的重要途径。
在“西部大开发”的名义下,不少地方盲目上项目,急功近利,什么赚钱快就上什么,根本不考虑环保,结果上的不少项目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给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无穷的后患。
水资源管理政出多门
丹江口水库范围大,面积广,主要支流20余条,大小河流上千条,但在目前的管理体系中,存在着“多龙管水”现象。如水利、环保、城建、交通、林业、水土保持等多个部门,都能以不同的职责权限对水源或某个水域进行管理。这些单位大都互不隶属,结果导致库区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上游用水和排污不管下游。这种“部门分割”、“区域分割”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使水资源的循环规律和完整性被人为地隔离,甚至在省与省、地方与地方及系统与系统之间也出现了难以协调的的矛盾。
例如:丹江口上游支流河南淅川县,一方面受上游地区西峡县、卢氏县、奕川县污染之苦,另一方面又向下游地区及丹江水库大量排污。由于涉及几个省属的问题,这种“上游不管下游”的怪圈现象目前依然存在,而且支流与干流、上游与下游、地方与系统、生产与生态之间的用水、治污关系也不好协调。
在采访中,负责流域管理的一些专家告诉记者:这样的管理体制必须尽快改变,因为要想根本扭转库区的环保和生态现状,没有一个高效、统一的管理机制是难以想象的。我们绝对不能满足于现在每月的水质检测,不能盲目乐观。现在看是合格的,不等于将来也能合格。因为目前正在加高大坝,一旦建成,水库水位将会上升10多米,届时河流受回水影响将大大变缓,很多河段会变成静水,这样的水体自净能力会明显减弱,水质也会随之下降。现在的水质其实处在一个危险的临界点上,让人放心的系数很小。诺大的一库水,一旦被严重污染,再去恢复绝非轻而易举,其后果是难以估量,也是不敢想像。
对策 兼顾各方实现共赢
环保与发展的矛盾冲突,可以说是多年来我国甚至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一味强调环保打压各地经济发展是不现实的,但无视环保走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是不行的。世界许多先进的国家在工业化的历程中无视污染,到后来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已经步了他们多年的后尘,现在各种令人焦心的污染使国人备尝了自己种下的苦果。但如何解决这种矛盾冲突,使鱼和熊掌都能兼得呢?
无数深刻的教训告诉我们:作为政府,只有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共赢,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把环保落到实处。
尽快建立完善补偿机制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个观点在当地很流行:南水北调工程造福于北方人民,造福于子孙后代,是非常正确的,但国家也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绝不能因为工程的实施让库区始终处在贫困之中。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完善补偿机制,使库区人民借南水北调工程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富裕起来。
不少人认为,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主要体现在国家层面。库区及上游的污染不是现在才有的,如同其他已经发达起来也把污染后患留下的地方一样,他们也是在寻求自身经济发展历程中被迫付出的一种代价。那些污染最严重的企业,极有可能是利润最大的企业。换句话说,污染企业的存在是与当地一些单位和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紧密相关的。因此,国家必须把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去作用于利益各方,帮他们尽快走出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误区,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健康道路。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是一句空话,它是丹江口水源能否真正做到环保的重要保证,因此,应该有一些实实在在的具体内容。如增加对库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程的投入、建立库区发展基金、组织北方受水区省(市)在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实施对口支援、建立和完善一套库区保护与发展的联动机制、加大科技扶贫的力度,等等。
有的同志以黄姜生产为例告诉《绿色中国》:国家科技扶贫对于环保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黄姜产业在当地确实是一条致富的途径,因此,前些年当地的所有县、市一轰而上,号召农民大量种植。结果产大于求,许多烂在了地里卖不出去,农民损失惨重。在对黄姜的加工中,由于处理废液的成分复杂,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如果完全做到环保,那不仅没有利润,而且还会亏本。像此类情况,国家应该帮一把,主要是在科技方面进行指导,比如帮助当地找到一条可靠、经济、实用的治污技术,使黄姜生产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此外,针对库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状况,国家应帮助他们有选择地开发,建立、完善与水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结构,扶持一批有规模并有治污设施的企业,形成一条绿色的产业链。只有国家、地方以及利益各方,共同关注库区的保护与发展,按照各自的定位,建立和完善库区保护与发展的联动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环保与发展的尖锐矛盾。
加强统一领导完善相关法规
大家感到,现行的分散管理体制是滞后的,根本不适应库区发展的管理要求。近年来,在多次发生的重大污染事件中,现出诸多弊端,教训非常深刻。
当地水利部门的领导告诉我们,自2000年以来,库区上游不断发生水污染事件,如汉江上游陕西旬阳县旬河镇发生的铅锌矿废水排放事件、丹江上游丹凤县氰化钠翻车事件、湖北郧西县与陕西山阳县交界盐酸污染事件,以及前不久发生的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发生的溃坝事故,等等,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还在国际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由此可见,加强统一领导是十分必要的。应尽快建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领导机构,在流域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中担当起组织领导的责任。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水源区水资源保护协调领导机制和水污染防治应急与联防机制。流域内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合作,明确相关责任。遇有重大事件,在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快速、有效地予以解决。
此外,还要以法管水,以法治污。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了这种呼声。不少职能部门认为:库区及上游污染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尽管有各种客观原因,但与相关法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职能部门在水源管理中,深感手中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武器。
他们告诉记者: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护立法,是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法律保障。目前当务之急是结合丹江口水库特点,抓紧制定保护水资源区的相关法规,建立水源地水质保护法规体系,使水质保护有法可依。目前应该尽快起草《丹江口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待时机成熟,再制订更高层次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与环境保护条例》。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从政策、行政方面约束影响水环境的不良行为,强化法律责任。水源保护只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各级部门和单位才能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管水治污,那些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才能在庄严的法律面前约束自己的行为。
下决心治理重点污染源
当地环保部门一些负责同志告诉我们:污染源治理,是目前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根本,只有从严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水环境压力。
他们说,纵观水污染现状,历史欠帐太多,不仅涉及许多企业的利益,也涉及到许多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利益。因此,必须联合各方力量,采用全程控制的办法。如实行全面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高耗水、重污染的企业;减少废水排放量,实行废水限期达标;对不合理的企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资产优化组合,限制污染企业的发展,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治理又无望的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五小”企业,要坚决关掉。
有的还建议:在治理污染源的同时,要加快治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建一些污水处理厂。通过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机制,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库区要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建设,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全面改善生态与环境。
结束语
小小的丹江口自从被确定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后,她和北方三亿人民便有了一种割不断的情缘,便承载起了神圣而沉重的历史使命,被寄托了无限多的希望。
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的人民有许多人需要迁移,他们故土难离,有着说不完道不清的感情纠葛;无数利润不菲的企业由于污染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命运,而对当地来说,也许只有那种企业能使他们“脱贫”。环境保护本该是已经污染严重的现代化大都市、大企业先做的事,可现在也成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头等大事。
但无论怎么说,丹江口是真的来到了一个历史机遇的门口。
我们相信库区人民的智慧,一定能把握这次机遇,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解决好;我们更相信国家的能力,一定能在保护好水源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为库区及上游的发展提供一个可靠、快速的绿色通道。
当一库清水流向北方时,丹江口作为水源地不仅会步入自己的黄金发展期,也会作为一个美丽无瑕的水都,为世人所向往。
丹江口水库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是我国自行设计、自行施工、自行安装的第一座大型水利工程,具有“发电、防洪、灌溉、通航、养殖”五大效益。目前它又因承担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向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我国北方供水任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已于2005年9月26日正式开工,迎来了全面建设的高峰期。该工程将加高丹江口水库大坝,从水库自流引水,经过1428公里的输水干线,最终汇入北京团城湖,每年的调水规模为95亿立方米。
相关连接:南水北调工程年鉴
1952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听取原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化云同志汇报引江济黄的设想时说:“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从此,拉开了南水北调工程的大幕。
1958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召开的成都会议上,再次提出引江、引汉济黄和引黄济卫问题。同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并发出了《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首先是以南水(主要指长江水系)北调为主要目的地,即将江、淮、河、汉、海各流域联系为统一的水利系统规划”。这是“南水北调”一词第一次见之于中央正式文献。
1958年到1960年3年中,中央先后召开了4次全国性的南水北调会议,制定了1960年至1963年间南水北调工作计划,提出在3年内完成南水北调初步规划要点报告的目标。
1959年2月,中科院、水电部在北京召开了“西部地区南水北调考察研究工作会议”,确定的南水北调指导方针是:“蓄调兼施,综合利用,统筹兼顾,南北两利,以有济无,以多补少,使水尽其用,地尽其利。”
197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就南水北调问题专门写信给水电部部长钱正英,建议广泛征求意见,完善规划方案,把南水北调工作做得更好。同年10月,水电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南水北调规划工作的通知》”。
1979年12月,水电部正式成立了部属的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统筹领导协调全国的南水北调工作。
1987年7月,国家计委正式下达通知,决定将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列入“七五”超前期工作项目。
1991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南水北调”列入“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把“南水北调”列入中国跨世纪的骨干工程之一。
1995年12月,南水北调工程开始全面论证。
2000年6月5日,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有序展开,经过数十年研究,南水北调工程总体格局定为西、中、东三条线路,分别从长江流域上、中、下游调水。
东线工程:东线工程从长江下游扬州抽引长江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并连接起调蓄作用的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出东平湖后分两路输水:一路向北,在位山附近经隧洞穿过黄河;另一路向东,通过胶东地区输水干线经济南输水到烟台、威海。
中线工程:从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闸引水,沿唐白河流域西侧过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后,经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在郑州以西孤柏嘴处穿过黄河,继续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可基本自流到北京、天津。
西线工程: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开凿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的输水隧洞,调长江水入黄河上游。西线工程的供水目标主要是解决涉及青、甘、宁、内蒙古、陕、晋等6省(自治区)黄河上中游地区和渭河关中平原的缺水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