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8月8日电(记者张恩)针对近期时有发生的煤矿生产事故,煤炭大省山西再响安全生产的警钟。山西省府提出,切实抓好煤矿集中整治工作,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
目前,山西煤炭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已经进入验收处理阶段。 山西省府要求,在集中整治煤矿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存在安全隐患组织生产行动中,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好整治验收关。对存在四类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煤矿,要报请政府实施关闭。
山西省安监局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对辖区内的煤矿每季度进行不得少于两次的检查。同时编制好年度执法计划,开展专项监察。加强对各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杜绝不作为和执法不到位的现象。
山西省安监局指出:煤矿隐患排查是最主要的日常监管监察工作。凡不能按时排查、治理、报告隐患和报告不真实的煤矿,要下达停产指令,对拒不整改擅自组织生产的,要依法关闭。
山西省正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当前,凡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过期的矿井,监管监察部门要在媒体公告,同时移送有关部门吊扣证照,实施关闭。
据介绍,在资源整合中决定关闭的矿井,一律注销安全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通知公安、电力等部门停电和停供火工品,实施关闭。
按照山西省府确定的三年规划,至明年六月底,全省再关闭矿井五百处。关闭的矿井要尽快核实,关实关死。
山西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监察,督促煤矿搞清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效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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